2011年广州司法行政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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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2-12-12
  • 来源: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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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有关会议要求,进一步深入推进政法三项重点工作,提高司法行政机关从源头上、基础上、根本上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提高创新社会管理,做好重点人员管控工作的能力,提高服务科学发展、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能力,提高服务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提高司法行政队伍公正廉洁执法的能力,切实为我市建设国家中心城市、转变发展方式、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发挥应有的作用。主要目标是:

  第一,进一步提升社会矛盾化解水平。进一步完善以镇(街)调委会为主导,村(居)调委会为基础,企事业、行业性、区域性调委会为触角,多层次、宽领域的新时期调解组织网络体系,不断扩大人民调解的领域。进一步提高调处、调解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调解技巧,尤其是应对复杂纠纷和突发事件的能力。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联动机制的制度;进一步大力做好群体性纠纷的调处工作,确保各类重大群体性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妥善的处理。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发挥司法所在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的基础和平台作用,全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第二,进一步提升场所教育挽救水平。认真贯彻落实监管工作“首要标准”,努力探索有广州特色的强戒工作模式,着力打造特色明显、手段创新、品牌过硬的教育矫治体系,不断提高教育改造质量、提高戒断效果;进一步推广“就业直通车”的经验做法,争取将广州市籍的劳教(强戒)人员技能培训全部纳入全市再就业培训体系。进一步完善场所安全防范体系,加强场所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坚持场所安全稳定分析研判制度,从源头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加强场所疾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疾病“三级防控”,最大限度地减少所内病亡事件;加大投入推进物防技防建设,力争在2011年内完成场所信息化建设,确保场所持续安全稳定。

  第三,进一步提升重点高危人群管控水平。全面实行社区矫正工作,以规范运行为重点,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监督管理和帮困扶助,积极引入专业社工和社会力量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切实提高矫正质量。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以实现无缝衔接、不失控为重点,积极借助信息化技术等新兴手段,提高管控和帮教实效,努力实现最大限度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的目标。进一步健全衔接管理机制,推动监管场所与司法所和家庭、单位、社区“无缝对接”,确保新接收的全市刑释解教人员、社区服刑人员漏管率和脱管率实现“双零”。

  第四,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工作水平。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在社会矛盾化解、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的专业优势,积极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当好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围绕“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深化专项法律服务,提高政府依法管理社会事务、企业依法经营、公民依法办事的水平。大力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力量,维护好困难群众的法律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开展律师所、公证处、法律援助处与司法所的结对互助,推动“法律服务进社区”、“法律援助下基层”,着力满足农民工、城市低收入群体的法律服务需求。积极开展公益性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司法行政机关主导、法律服务行业实施、社会支持参与、个人志愿奉献”的公益性法律服务机制。

  第五,进一步提升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宪法、维护稳定、依法维权、依法行政和社会法治化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创新普法宣传手段和形式,切实培育市民文明、守法的理念,提高政府依法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能力和水平,营造懂法、守法、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和参与社会管理、理性解决矛盾纠纷的法治环境;着力做好“六五”普法规划的研究制定。

  第六,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基础建设和队伍建设。尽快完成场所信息化建设,建成覆盖全市劳教(强戒)所的内部视频监控系统,建立市局—区(县级市)司法局—司法所的三级信息网络,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科技含量,实现向科技要效率的目的。加强司法行政三支队伍建设,开展大规模干部培训,提高全系统信息工作、对外宣传和理论研究的水平,增强司法行政工作者依法履职的能力、运用信息科学决策的能力、利用媒体正面宣传的能力、实施调研推动工作创新的能力、强化沟通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切实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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