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年,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市委、市政府新型城市化发展决策部署全面实施的起步之年,更是全市民政工作紧抓机遇、求实创新、转型发展的关键之年。党的十八大报告赋予民政工作新的历史使命,新型城市化发展决策部署交予民政工作新的任务要求,全体市民寄予民政工作新的幸福期望,机遇与挑战并存。
2013年,全市民政工作总体目标是:加快传统民政向现代大民政的转型。牢固树立“大民生”理念。把民生作为民政事业发展的第一追求和基本要义,全面关注民生需求,切实转变传统观念,科学运用现代公共服务方式方法,建立健全现代公共管理政策制度,不断提升民政工作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民生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力。主动创新“大服务”模式。拓宽民政工作视野,整合民生服务资源,加强民生政策衔接,加大部门协作力度,拓展服务范围、完善服务措施、提升服务能力,加快传统型、单一型、保底型民政向现代型、综合型、发展型民政的转变,加快实现民政公共服务从传统对象向全体市民的全覆盖。着力构建“大平台”体系。构建适度普惠的社会“大福利”平台、城乡一体的社会“大救助”平台、便捷高效的社会“大事务”平台、持续创新的社会服务管理“大协同”平台、和谐共建的军地军民发展“大融合”平台,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发展的民政基本公共服务平台体系。积极营造“大文化”氛围。弘扬“民政为民”精神,深化民政优良传统文化,打造广州现代大民政核心价值观,凝聚自身力量、强化自我认同、谋求发展共识、激发建设热情,努力促进民政工作成为新时期民生工作的代表符号。
今年,全市民政工作总体方向是:建设服务民政、效能民政、创新民政、廉洁民政。要以全市人民的民生幸福为导向,推进城乡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依法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增强人民群众生活幸福感、共享发展自豪感,实现激发社会活力与公民全面发展、群众工作与专业社会工作的有机结合,全力建设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服务民政”。要以贯彻落实新型城市化发展“1+15”系列政策文件为抓手,建立健全现代大民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大兴为民服务、学习研究、勤俭节约、精文简会之风,不断提升效能化、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水平,按时高效完成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民生实事、重点督办项目、新型城市化发展任务,全力建设适应新型城市化发展的“效能民政”。要以充分满足民生需求为目标,深化现代大民政研究探索,树立主动创新意识,提升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服务创新、管理创新水平,使民政服务网络更加健全,服务功能更加完善,服务机制更加灵活,服务效益更加优化,服务对象更加满意,全力建设符合新时期民生工作的“创新民政”。要以规范权力运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根本,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走新型城市化发展道路建设廉洁广州的决定》,大力推进“廉洁政务、廉洁民生、廉洁社区、廉洁社团、廉洁文化”建设,全力建设与新型城市化发展要求相一致、与国家中心城市地位相匹配、与人民群众幸福愿景相呼应的“廉洁民政”。
今年,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要认真抓好十项重点工作的落实,全面带动、引领我市民政工作向现代大民政迈进。
(一)统筹落实民生幸福工程,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积极发挥民政部门牵头抓总的作用,不断完善和落实部门联席会议机制,主动跟进政策文件实施情况、社会效应与存在问题,确保“民生幸福60条”和“2013年民生工作要点30项”落到实处。制定100项市重点督办项目和十件民生实事相关项目实施计划,建立目标管理和监督考核制度,确保市新型城市化发展工作年度考核总分达到90分以上。各区(县级市)民政局要统筹抓好本地区民生幸福工程及重点督办项目的组织实施,发挥好基层的主观能动性和实践创新性,在改善和保障民生、加强社会管理服务创新上多出好经验、新做法。
(二)扎实开展幸福社区创建,持续提升社区居民幸福感。认真做好26个幸福社区试点工作总结、命名工作,制订新一轮300个幸福社区创建工作方案,建立辖区单位、社会组织、居民家庭广泛参与的新型社区服务管理体系,健全幸福社区创建工作机制,解决幸福社区创建中转制社区服务管理和老人、小孩等群体服务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真正实现从行政社区向民主自治社区的转变,管理方式从“控制”、“服从”向“对话”、“协调”的转变,社区居民从“被组织”、“被幸福”向“自组织”、“自幸福”的转变,社区意识从个体意识向社区共同体意识的转变。加快18个特大镇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引导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设立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点,年底前实现全市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服务网络全覆盖。大力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打造跨部门的社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积极探索社区网格化、智慧化管理模式。深化“个案”专项服务,形成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与社会工作专项服务项目相互转介和对接的有效机制。推进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做好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前期筹备工作,开展选举“难点村”排查整治,举办换届选举工作和换届选举观察员培训,编制换届选举工作指引。
(三)加快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提高社会福利服务水平。优化全市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布局规划,落实养老床位、居家养老服务在各区(县级市)的指标分解,推进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动工建设1万张养老床位。加强“敬老文明号”和基层老年协会建设。落实民办社会福利机构资助政策,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推行养老机构意外责任保险,提高民办养老机构防范和化解风险的能力。研究制定政府补贴困难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办法,完善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轮候制度,加快出台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规范和扶持城乡托(养)老机构发展,新建40个日间托老机构和400个行政村老年人活动站点,引入移动式“平安通”紧急呼援服务平台。规范农村敬老院建设管理,分类解决农村敬老院历史遗留问题,将部分基础较好的农村敬老院改造升级为区域性敬老院。开展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专题调研,研究建立养老护理员薪酬指导体系和政府补贴制度,推动养老护理职业化建设。
(四)加强救灾应急体系和社会救助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民生保障能力。扎实做好灾害性天气防御和救灾应急准备,认真落实预报预警、风险隐患排查、灾情报送等救灾应急制度。推动各区(县级市)成立减灾委员会,完成市、区(县级市)共建的4个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建设项目。对5个区的社区(村)灾害信息员进行业务培训,新增20个社区达到“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标准。建立生活保障与推广就业机制、低保家庭综合评估机制、社工服务机制、诚信与处罚机制,规范低保低收入家庭档案管理工作。再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和“五保”、孤儿供养标准,进一步缩小城乡低保差距,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达到当地农村人均收入水平的70%或以上。修订分类救济政策,将贫困家庭未成年人、残疾人、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等群体纳入分类救济范围。完善居民家庭经济核对系统,形成市、区(县级市)、街(镇)三级核对工作机制,全面开展各项社会救助业务的核对工作。投入1500万元为20万困难群众补充购买重特大疾病商业保险。在各区(县级市)开展“医疗救助政策进万家”系列宣传活动,建立和完善医疗救助信息系统。
(五)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加快推进社会服务管理改革创新。深入实施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全省社会创新试点项目,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去行政化、去垄断化改革,进一步健全社会组织法人治理机制,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加快发展行业协会商会、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组织、枢纽型社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生活类社会组织,年底前,全市社会组织数量达到6000个以上。组织实施第一届公益创投活动,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服务。6月底前,出台首批具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能力的社会组织目录。各区(县级市)全部建成区级社会组织培育基地。完善市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完善社会组织负责人管理、资金管理、年度检查等制度。理顺社会组织党建管理体制机制,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认真组织社会组织开展“两建”工作,推进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建设。创新南沙新区社会服务管理模式,加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力度,形成支撑南沙开发建设的良好社会环境。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实施社会工作人才培养项目,推进“广州社工培训及顾问试验计划”,培养社会工作督导员50名、中级社会工作人才及社会工作管理人才100名、社会工作从业人员3000名,提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社会的能力水平。
(六)逐步实现优抚安置城乡一体化,加快推进双拥工作创新发展。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和优待金标准,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的地方抚恤补助金、定期抚恤金和定期生活补助标准均在原基础上提高11%以上,逐步实现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城乡一体化。认真做好2013年军休人员接收安置工作,落实军休人员政治和生活待遇,全面推进军休干部服务管理社会化改革。积极稳妥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完成2012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任务。广泛开展军民共建幸福社区、美丽乡村活动。大力组织“两新”组织参与双拥共建工作,着力打造双拥共建工作新品牌。做好涉军信访维稳工作。
(七)着力推进慈善募捐事业发展,大力弘扬公益慈善文化。通过媒体、网络征集和座谈会、走访慰问等收集和确定最需要帮扶的困难群众慈善募捐项目,举办慈善项目推介会,搭建公益慈善平台。成立市慈善基金监督委员会,建立全市慈善事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慈善资金使用监管和提高透明度。研究出台广州慈善事业发展规划,建设具有广州特色的现代慈善文化。推动“阳光福彩”建设,加大福利彩票营销、宣传和管理力度,不断挖掘销售潜力,确保年销售福利彩票30亿元以上,筹集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3亿元以上。完善福利彩票公益金评审机制,加强项目申报管理和督办,全面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设福彩公益金网上申报及管理信息系统,开展资助项目情况检查和审计,推动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上新水平。
(八)推进社会事务改革,不断提高民政专项事务服务管理能力。推行“骨灰撒海”奖励补贴模式,倡导“绿色殡葬”理念。组织开展“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解决流浪未成年人户籍、教育、安置、就业以及流浪乞讨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治核销标准提标等问题;加大街头流动救助服务力度,加强特殊灾害天气、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救助,维护文明城市良好形象。继续推进救助管理机构和婚姻登记机关等级创建工作,实现区(县级市)救助管理机构和婚姻登记机关国家等级申报工作有明显进展。继续完善全市婚姻登记信息系统,举办婚姻文化和婚姻家庭建设宣传活动。依法办理收养登记,进一步拓宽成年孤儿社会安置渠道。遵循“123”城市发展战略,积极开展街道、社区设置标准的研究,稳妥推进行政区划优化调整工作,重新编辑出版《广州市行政区划图》。牵头做好我市与惠州市的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依法审批地名,加强地名执法,推进地名文化遗产保护。
(九)积极建设数字民政,全面提升现代民政信息化服务水平。结合“智慧城市”发展要求,全面升级改造便民服务网络平台和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加快构建直接面向服务对象的民政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加强社会救助、社区服务、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登记、婚姻登记、地名管理等信息系统建设,年底前实现可网上办理的民政业务全部在网上办理;不能网上办理的,通过网络服务平台简化办理手续、加快办理速度。强化市民政局信息中心与各区(县级市)民政局、机关处室和局属单位的联动,通过业务整合、流程再造实现网络互联、业务协同、资源共享。今年,全市民政部门统一实行无纸化办公,全力打造“绿色低碳、高效快捷、便民利民、政民互动”的数字民政。
(十)加快民政重点项目建设,大力夯实民政工作发展基础。在市委、市政府成立广州市民生重点工程领导小组的坚强领导下,全力推进民生重点工程的建设。成立市民政局民生重点工程推进小组,实施重点工程包案、分类管理和追责制度。加快推进以市第二老人院及5个区(县级市)公办养老机构为重点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确保10月1日前动工建设。加快推进以市第二福利院为重点的儿童福利设施建设,争取年内动工建设。加快推进以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为重点的防灾减灾设施建设,争取年内立项。积极推进市福山革命公墓建设,争取尽快动工建设。努力推进新回民公墓、广州市第二思园建设。白云、萝岗区民政局要全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协助开展本级有关职能部门协调沟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