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审计局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设想

  • 听全文
  • 2015-03-15
  • 来源:市审计局
  • 分享到
  • -

一、2014年工作总结

2014年,我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的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以监督检查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为基础,着力反映公共资金使用、公共权力运行和公共部门履职尽责情况,促进理好财、用好权、尽好责,履行好审计法定职责。

2014年,我局共完成审计(调查)项目53个,查出主要问题金额1704751万元,其中:违规金额5499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699252万元;审计查处应上缴财政

3768万元,应归还原渠道资金207万元。为国家增收节支

3574万元。向司法机关移送处理事项1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事项10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事项6件。

(一)落实市政府重点工作,深化重大项目经济责任和绩效审计。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4年市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的要求,我局进一步加强对重大投资项目的绩效评价力度,将绩效审计与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紧密结合,开展了广州市同德围南北高架桥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调查)。在关注宏观政策落实情况和工程质量情况的同时,强化对资金使用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评价,促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在经济责任、财务收支、专项资金等在非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重点抽查重大工程项目,关注项目是否存在违法违规问题或造成损失浪费现象,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作出处理,并移送相关部门进行问责。

(二)抽调精干力量,全力以赴完成上级审计机关交办任务。

2014年,我局在审计项目任务重的情况下,抽调精干力量完成了全国土地出让收支和耕地保护情况审计、存量资金审计、社会抚养费管理使用、支持新疆发展资金和建设项目等审计署、省审计厅统一组织项目的审计工作。特别是全国土地出让收支和耕地保护情况审计,我局派出65名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过硬的审计人员,按照审计署的统一安排,分别赴韶关、清远、阳江等6个市开展工作,异地审计时间长达3个多月。本次审计创新了组织方式,审计署在总结以往大型审计项目多兵种、大兵团作战经验的基础上,探索统筹调配人员、统一编组、扁平化管理的新型组织方式,极大提高了审计工作效率。我局审计人员克服时间紧、任务重及异地工作的困难,圆满完成了上级审计机关部署的任务,通过本次审计,还锻炼了我局审计队伍,提高了综合素质。

(三)加大财政全口径审计力度,着力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

围绕李克强总理提出的审计机关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的要求,我局紧盯财政预算这本账,不断扩大审计监督覆盖面。2014年开展了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及市科技和信息化局、民政局、国土房管局等8个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着重关注政府预算体系建设、预算编制、执行情况,揭示预算管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不断提高我市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发挥财政资金使用的最大效益。

9月,受市政府委托,我局张杰明局长向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报告广州市201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以及201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指出了财税管理、财政决算、部门预算执行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人大常委会还首次对审计工作报告进行专题询问,报告中涉及的26个部门单位负责人到场应询,有力促进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四)强化对中央八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审计,推动节俭政府建设。

我局将“三公”经费作为审计监督的重点内容,在预算执行、经济责任等审计项目中重点关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楼堂馆所建设以及公务卡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被审计单位“三公”经费预、决算的真实、完整性和信息公开情况,在审计报告中对上述内容进行评价。揭露和查处严重铺张浪费等违法违规问题,推动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项成果。

今年9月,我局组成检查组对市环保局、市编办、市残联等6个单位2013年至2014年6月末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反映,被检查的6个单位基本能按要求对私设“小金库”问题进行自查自纠,但仍存在资产账实不符、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三公”经费超预算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我局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要求各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五)以制度强化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约束制衡机制,一是制定、推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任前告知办法》,既使领导干部提前了解自己应该履行的经济责任,又规范了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的内容和范围。二是制定《离任经济责任交接办法》,着眼于解决前、后任领导干部之间的信息不畅,防止“新官不理旧事”,通过清晰厘定离任者和接任者的责任界限,推动落实责任追究。三是修订《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管理办法》,进一步扩大审计覆盖面。四是修订《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规范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以及履职程序。五是修订《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明确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应当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并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审计整改、责任追究、情况反馈、审计结果公告等制度。

(六)加强重点民生资金审计,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2014年我局开展了对职业培训补贴专项资金、市本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民生资金或项目的审计,通过审计促进民生资金用的合法、用的有效,用的科学,透明,对民生资金管理和使用单位的体制和机制中存在的漏洞予以揭示,推动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有效发挥。

二、2015年工作设想

2015年,市审计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及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做好重大政策落实的“督查员”及人民利益的“守护神”。

(一)全力以赴完成上级审计机关、市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将按照审计署、省审计厅、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的要求,分别对审计署、省审计厅统一组织,市人大审议以及市政府交办的多个项目进行审计。

(二)认真履行法定监督职责,做好常规审计工作

在完成审计署、省审计厅及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交办的项目之外,认真做好常规审计工作,着力反映公共资金使用、公共权力运行和公共部门履职尽责情况,促进理好财、用好权、尽好责。

(三)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力度,促进更好履职尽责

按照陈建华市长“加强对国有企业的审计”的批示要求及市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的建议,市审计局专门增加了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数量,并将根据经济工作审计联席会议的要求对有关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相关附件
相关新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关注 · 广州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