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州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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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12-09
  • 来源: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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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围绕改革发展大局,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加快监狱强戒所布局调整和建设步伐。高质量推进花都监狱建设,确保按期完工。按照司法部、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批复意见,争取炭步、赤坭所改建监狱项目尽快立项。加快推进强戒所改扩建工作,抓紧女子所工程项目建设,完成潭岗所、同和所、戒毒局医院及特类所一期工程立项,力争松洲、岑村等6个强戒所污水处理系统工程早日开工。强化监所内部管理。树牢安全稳定首位意识,扎实推进四项机制和四防一体化建设,完善狱所情分析研判制度,健全突发事件工作预案,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安全防范,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落实《监狱生活卫生管理工作若干规定》和场所生活卫生管理制度,加强传染病、精神病防控。深入推进监狱和戒毒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实行“谁承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深化狱务、所务公开,建立监狱互联网门户网站,完善服刑人员信息查询系统,提升公正廉洁执法水平。提高教育矫治质量。坚持把教育改造作为监所中心任务,创新教育改造内容,健全教育改造质量评估体系,不断提高改造质量。完善“三三六”戒毒工作模式,提高戒断率、降低复吸率。加强服刑人员、强戒人员职业技术教育,落实服刑人员、强戒人员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纳入全民医保体系。加大对邪教人员攻坚力度,提高转化率和巩固率。增强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实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化解机制中的基础作用,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按照《广东省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基本标准》要求,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巩固发展街镇、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重点推动在医疗卫生、金融消费、物流企业、物业管理、批发市场等领域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加快推进在拘留所设立人民调解室的建设工作。办好与广东电视台联合制作的《和事佬》节目。大力发展专职调解员队伍和人民调解志愿者服务队伍,建立健全人民调解专家库。加强源头治理,对各类不稳定因素开展排查。加大对重大纠纷和历史积案调处力度,努力使案件不积累,矛盾不上交。大力推进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加快建立广州市“两类人员”过渡性矫正安帮基地,各区建立一个社区矫正管理教育中心和一个司法社工站。开展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落实服刑人员帮扶救助及刑满释放人员临时救助制度。推广番禺区洛浦司法所依托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建立“社区矫正矫治与教育实践基地”的经验,增强教育矫治效果。完善邪教重点人员动态排查和风险评估工作机制,切实预防和减少再犯罪。

二、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

深化律师公证改革。进一步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健全在刑事诉讼中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和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的制度,依法保障律师会见权、阅卷权和调查取证权;突出依法规范诚信执业,完善律师和律师所诚信执业的评价、监督和失信惩戒机制;完善实习人员考核制度,健全律师执业准入机制,强化准入、退出管理。加强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探索建立公证机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完善公证执业准入、考核和监督机制;强化对公证执业活动全过程监督,建立公证职业监管体系。完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健全司法行政机关统一管理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协调市中院制定下发《广州市司法鉴定人出庭工作规定》。完善司法鉴定机构和人员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鉴定机构、鉴定人与司法人员、委托人和当事人的接触和交往行为。推动完善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相衔接的运行机制,不断提高司法鉴定工作规范化水平。健全社区矫正制度。加强专门机构和专职队伍建设,推进司法社会工作项目体系建设,按服务对象与社工20:1的比例落实市、区司法社工项目经费,引导多元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健全社区矫正工作联动机制,提高社区矫正实效。加大基层人财物保障和规范化建设力度。争取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探索司法行政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新机制。加大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政府购买服务的工作力度,逐步缓解司法所人少事多的矛盾。加强基础装备建设,推进业务用房、基层司法局规范化建设,加快荔湾等区法律服务大厅建设。做好公务用车改革工作。加强信息化系统的综合应用功能。落实《2015—2017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三年信息化建设规划纲要》,加快推进政法网二期项目建设,开设网上公证平台,推动各业务系统与市局信息管理指挥中心无缝对接,形成资源共享的司法信息化综合系统。大力推进信息化在执法执业中的应用,充分利用信息化加强执法执业监督管理,不断提高执法执业水平。

三、服务法治社会建设,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

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落实司法部、省司法厅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建设,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资源,强化就业、就医、就学、物权、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法律服务。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和工作站点建设,方便群众及时获得法律帮助。落实《关于深入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检查考核。推动将公共法律服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纳入政府购买项目,完善律师承担公益性法律服务的经费保障机制。促进法律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抓好《广州市司法局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相关政策措施落地。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优势,深化政府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工作,拓展律师、公证法律服务领域。扩大法律服务规模,争取在南沙区设立公证处,支持到港澳台地区或境外设立律师所分所,通过政府引导、行业支持和市场调节,打造一批在国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律师所。联合市信访局出台律师参与信访案件处理的工作意见,推动购买服务信访案件通过法律途径得到妥善解决。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制度,落实法律援助政府责任,调整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降低受援门槛,扩大援助覆盖面,努力满足群众多层次法律服务需求。加快成立广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设立法律援助基金。完善工青妇等社会团体参与法律援助的组织形式,健全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工作站。完善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的衔接机制,探索由街镇法援站对辖区内发生的民事法律援助案件先行调解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管理机制和考评机制,提高法律援助水平。

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法治广州宣传教育周系列活动,全面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六进”工作。深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定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规范性文件,建立市委常委会议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市委党校、社会主义学院和培训机构的必修课。完善公职人员学法考试制度。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完善广州中小学生法治教材。健全法治副校长、法律顾问等青少年法治宣传志愿团体,聘请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和法治工作经验的人员兼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建立健全市、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开展企业员工、村(居)民法治教育培训,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加强禁毒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禁毒宣传进家庭、进娱乐场所系列活动,增强群众拒毒抗毒意识。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完善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政协监督、全社会参与的普法教育机制,落实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和广州市法制宣传教育实施办法。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并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政府法制工作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加强普法讲师团及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发挥宣传、文化、教育、司法等部门和人民团体以及法学教育研究机构在普法教育中的作用。扎实推进依法治理。把法治教育纳入文明城市创建,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鼓励和支持各级各类文艺团体、新闻媒体创作、传播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作品,建立一批具有广州特色的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法治宣传作用,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办好广州电视台普法专用频道。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和法治政府示范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认真做好“六五”普法检查验收,研究提出“七五”普法规划,推动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五、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提供组织保障。

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按照从严治党要求,开展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完善教育长效机制。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大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突出政治标准和专业素养,把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人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积极稳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改进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健全干部分类选拔制度,做好各级领导干部调整配备工作。开展“能力建设年”活动,组织岗位练兵、技能竞赛、专项培训和实战演练,抓好新任警察执法培训、政工干部、司法所长业务培训和处级干部高级综合管理能力提升培训。关心爱护司法行政干警,做好监狱和戒毒系统干警职务套改工作,加快推进干警参加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培养树立先进典型,增强司法行政队伍的职业荣誉感和使命感。大力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加强律师业务培训,培养一批能够承揽重大涉外法律事务的知名律师。优化律师队伍结构,发展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协调发展的队伍。加快推进在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普遍设立公职律师,在企业设立公司律师,促进依法办事,防范化解法律风险。强化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在优秀律师中发展党员,发挥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律师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展壮大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建立完善法律服务志愿者招募、使用、保障等机制,发挥法律服务志愿者在特殊人群帮教、公众普法宣传、民间纠纷调解等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抓好国家司法考试定点考场建设,注重法律人才的选拔培养,为依法治市提供人才保障。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抓好一把手述责述廉述德、选人用人责任倒查追究、约谈等制度的执行,加大案件查办和执纪监督问责力度。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和完善明察暗访和作风问题“曝光台”等做法,弛而不息纠正“四风”,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深化廉洁广州司法行政机关创建工作,巩固公共服务廉洁化建设成果,推进法律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继续抓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落实市局问责工作暂行办法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意见,提升履职能力。推进市党员干部法纪教育基地建设,确保年内正式破土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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