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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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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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要点

  2016年工作总结

  2016年,我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一个龙头,四轮驱动”为核心,坚持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龙头,实现制度建设、执法监督、法律服务、行政复议应诉四轮驱动,齐头并进,共同发力,为实现“十三五”规划良好开局、率先建成法治政府打下坚实基础。2016年,省政府组织开展的依法行政考核中,我市被评为优秀。在全省创建珠三角法治政府示范区工作中取得良好开局,我市被省政府选为示范城市并在推进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介绍。我办也在全市绩效考核中获得A+的优异成绩。

  一、强化依法行政统筹能力,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注入强大动力

  2016年,我办紧紧围绕率先建成法治政府这一核心目标,以创建珠三角法治政府示范区为重要抓手,全面促进依法行政提质增效。

  (一)全面谋划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一是牵头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广州市依法行政条例》并获得市人大高票通过。这是全国第一部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全面、系统规定的地方性法规,奠定了我市全面规范依法行政的制度基础,是我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法规依据,标志着我市依法行政工作进入新的阶段。二是明确我市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重点。起草《广州市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包括10大任务共33项具体任务。三是组织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起草《广州市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组织编辑《广州市依法行政年度报告(2015)》(白皮书),向社会统一公布11个区和39个市政府部门的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二)强化对各区政府、市直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一是开展珠三角法治政府示范区工作。精心部署,周密策划,以省的创建要求为指导,制定印发《广州市创建珠三角法治政府示范区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全市创建珠三角法治政府示范区动员大会,温国辉市长出席并作重要讲话。二是开展我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继续推进我市第4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指导市民政局、市知识产权局和各区(共46个单位)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三是深度参与2016年度法治广州建设检查考核验收工作,严格按照《“十三五”法治广州建设评价指标体系》,重点抽查11个区、15个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情况,切实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成效。

  (三)全力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制定出台《广州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学法制度》。明确坚持政府全体会议每年集中学法1次,常务会议每半年学法1次。2016年9月26日组织召开广州市人民政府第一次全体会议学法活动,邀请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主讲“当前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任务”,充分发挥了政府领导班子带头学法用法的示范作用。二是首次举办面向市政府部门、各区政府法制机构举办的集中学习培训班,学习全面领会、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的精神实质和重点要求,科学设置课程,理论联系实际,促进全市法制干部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尽快适应政府法制工作新形势、新要求。三是抓好依法行政前沿课题研究,开展《PPP 模式中政府法律风险及对策研究》、《深化穗港澳法律规则对接研究》和《优化广州创新创业法制环境的对策研究》,为政府立法、行政执法和法律服务实践提供理论支持。

  二、强化科学民主立法,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制度支撑

  2016年,我办以“三中心一体系”为导向,始终坚持突出立法服务改革大局的意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社会民生福祉,在完善创新创业环境、打造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城市环境和推动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领域发挥了立法对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全年承担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总共35项,切实增加了经济发展、城市管理、民生领域的制度供给。

  (一)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机制。一是改进社会公众参与立法的方式。注重提高政府立法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针对性,引导公众抓住法规规章内容的“要害”,吸引更多公众参与立法。提高行政相对人参与立法的广泛性和代表性,确保各方利益主体充分发表意见并进行博弈。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在起草涉及民生方面的立法项目过程中充分征求和吸纳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意见,使政府立法更广泛的接地气。二是加强合法性论证和审核。针对重大争议问题和合法性问题,挑选、邀请不同领域的法律专家、行业专家参与论证,充分发挥法律专家的中立性、客观性、专业性作用,为相关制度措施的出台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加大精细化立法的力度。一是推进缓解我市交通拥堵的立法工作。在地方性法规《广州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规定(草案)》中改革路内停车泊位管理模式改善静态交通秩序,解决路内停车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进一步通过立法保障社会民生。在规章《广州市临近保质期和超过保质期食品管理办法》中确立临近保质期食品分区销售制度和超过保质期食品销毁制度,在规章《广州市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监督管理办法》中确立医疗器械报废制度,在规章《广州市门楼号牌管理规定》(草案)中确立门牌作为政府公共服务事项的管理模式,在地方性法规《广州市博物馆规定(草案)》中赋予博物馆商业经营权,以解决我市博物馆长期以来无法开发文创产品问题。

  (三)牵头制定、修订政府急需、群众关切的政策文件。一是按照市人大和市政府的要求开展了一批急迫的立法项目。紧急启动三项地方性法规《广州市博物馆规定》、《广州市湿地保护规定》、《广州市垃圾分类管理规定》的立法工作,紧急出台规章《广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及时规范我市网约车行业发展。二是评估修订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行办法,推动出台《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及《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技术规程》,进一步完善增设电梯流程及优化相关工作程序,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三是制定出台科研机构用地的配套制度,以科技孵化器可部分分割转让为改革科研机构用地制度的突破口,研究起草了《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用地若干试行规定》,促进我市创新资源要素的集聚。四是跟进城市更新“1+3”政策和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试行办法的后续实施评估及配套政策制定,为促进经济发展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五是调研“外地牌本地化”车辆管控政策措施,提出了精准管控的新思路,为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四)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2016年,经我办审查通过并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185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报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34件。一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制定出台《进一步贯彻落实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试点工作的意见》,会同市编办联合发布《关于公布广州市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的通告》,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制度。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对2016年印发的152份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统一编号,自9月份起部门规范性文件发文文号实行“规”字编号。全面升级数据库,定期对部门和区政府文件的制定和公布情况进行网上巡查。三是探索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年度制定计划。汇总整理了38个部门共34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其中纳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计划95 件、部门规范性文件计划250件。

  三、强化行政决策机制,为政府防范法律风险做好专业支持

  2016年,我办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认真抓好行政决策目录管理、政府合同管理以及政府法律顾问等配套制度建设,推动依法公开公正科学决策,依靠刚性的合法性审查制度为行政决策的违法违规筑牢起一道“防火墙”。

  (一)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制度,创新部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制度。制定出台《广州市政府各部门普遍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先行试点方案》,编制2016年广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和听证事项目录,确定11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2项听证事项。二是当好政府及部门参谋和顾问。2016年,审查政府及部门决策、工作方案、行政管理行为和民事行为以及国企经营管理行为等,出具审查意见共1500多件,参与政府投资等重大项目谈判6次,严格把好法律关。

  (二)提高全市政府合同规范化管理水平。一是强化对全市政府合同的管理。对128份政府合同、51份政府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了审查,合同涉及金额约1900多亿,有效防范了政府合同的法律风险。二是继续完善政府合同示范文本制度。组织制定政府合同示范文本6份;及时更新国家、省、市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收集、汇编、公布合同示范文本199份。

  (三)统筹推进全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一是组建市政府法律顾问室和法律顾问队伍。在法制办加挂市政府法律顾问室牌子,完成市政府法律顾问队伍组建工作,明确市政府专职法律顾问和聘请兼职法律顾问。二是推动全市各部门和各区、各街镇普遍建立和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起草并报市政府印发《关于普遍建立和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三是完善市政府部门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完成了建立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工作绩效考评机制研究工作,启动修订《广州市政府部门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办法》。

  四、强化执法监督实效,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采取有力措施

  2016年,我办创新行政监督方式,实行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大力推进行政执行、管理执法数据的公开,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和市委贯彻《意见》,对照新修订的《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要求,研究起草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广州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实施的主体、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范围和审核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二)加强对行政执法情况的统计分析。用大数据的方法全面评估掌握2015年我市各部门和各区的行政执法情况,对各部门和各区的执法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整理、汇总后起草《广州市2015年度行政执法情况分析报告》并印发市政府各区各部门。

  (三)加强行政执法信息的公开,促进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制定《广州市行政执法数据公开办法》,对全市行政执法数据公开的范围、种类、时限、途径等进行明确的规定,并印发各区各部门实施。

  (四三)积极推进“广州市行政执法监督系统”建设。按照市政府《广州市行政执法监督系统建设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开展《方案》的细化和落实工作,通过建设行政执法监督系统,整合现有资源,统一数据标准,推动行政执法监督的信息化、智能化和综合化,实现对执法工作进行集中统一监管、全程监督。

  五、强化行政复议纠错功能,为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发挥积极作用

  2016年,我办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层级监督和纠纷解决的重要作用,加大行政复议工作力度,细化市政府行政应诉工作,有效地化解了行政争议。

  (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数量再创新高。全年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168件,收到一审、二审行政应诉案件和省政府行政应议案件435件。审结行政复议案件862件,直接纠错116件,直接纠错率为13.46%;间接纠错135件,间接纠错率为15.66%,综合纠错率为29.12%。市政府全年收到行政应诉案件和省政府行政应议案件共459件,其中一审行政应诉案件225件,二审行政应诉案件171件,再审行政应诉案件14件,行政应议案件49件;行政诉讼败诉案件6件;行政复议被撤销案件2件。

  (二)全面推开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一是推动行政复议决定网上公开,打造“阳光复议”品牌。自2016年1月起在全市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要求全市行政复议决定书应当在网上公开,实现规范化建设的全覆盖。二是加快建设全国一流数字化复议庭的基础工作。完成复议庭软、硬件配备,起草《广州市行政复议案件庭审细则》,经市政府审定后印发执行。三是创新方式开展工作。推进复议文书电子送达,制作行政复议宣传片,公开征集“广州行政复议”形象标识,起到良好的宣传效果。

  (三)强化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配套制度建设。一是印发《广州市行政机关履行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办理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监督办法》,加强对履行司法判决裁定的监督力度。二是增设行政应诉处,促进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及时出台《广州市行政应诉工作指引》,减少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和市政府机构调整对行政应诉工作的影响,保障行政诉讼法的有效实施。三是建立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关系,我办领导班子先后两次带队与广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院领导座谈交流,在建立定期联系制度、统一行政审判与行政复议审理标准、疑难案件处理等方面达成广泛共识,有助于司法和行政形成合力。

  六、强化机关建设水平,为建设政府法制工作夯实队伍基础

  2016年,我办以提高机关效能,增强法制机构队伍素质为目标,通过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大法制培训力度等方式,着力提升机关内部建设水平。

  (一)打造优秀政府法制队伍。一是优化人才结构。2016年,组织了面向全省的公务员选调工作,选调干部6名;通过公务员考试招录公务员2名,接收军转干部2名(其中正团职干部1名,副营职干部1名),招聘法律专业人才2名、招用劳务派遣人员5名。优化了全办干部梯队结构,增强了机关力量。建立健全透明型开放型竞争型的干部选拔方式,全年共晋升(转正)正处级干部4名、副处级干部5名、科级干部5名,真正使政治品德好、业务能力强、群众认可度高的优秀干部脱颖而出。

  (二)打造学习型机关二是加大培训学习的力度。落实“领导力提升计划”,组织开展“业务专才”活动,建立了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导师制等一系列制度,专门召开青年干部座谈会,激励青年干部发挥业务骨干、创新主体的积极作用,全方位提高队伍素质。

  首次举办市、区法制系统培训班,落实“领导力提升计划”,组织处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中层领导干部领导能力培训”课程学习,继续推动我办业务专才建设计划,全方位提高法制办人员素质。(三)三是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制定了《法律人才管理办法》、《公车使用办法》、《福利费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加强财务内控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提升文秘、督办、会务、保密、档案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严格规范公务用车和接待工作,落实公车拍卖,妥善安置分流司乘人员,保证公车改革的安全、平稳和有序。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抓好文书、议案、提案、信访、帮扶等日常工作,做好新旧OA系统的发文办文的衔接,全年处理各类公文9641件;全年共组织办理市人大建议19件;省人大提案3件,市政协提案36件;;全年共组织办领导公开接访12次,接待来访群众40批90余人次,办理百姓热线、领导信箱和群众来信和信访局转件共计148件。

  (四)加强机关文化建设。组织参加市直机关工委青年辩论赛,并荣获冠军。积极参加市直机关“公仆杯”乒乓球比赛并获第三名。组织开展“携手共进 拥抱2017”新春文化活动,营造“忠诚担当、团结协作、积极进取、奋发有为”的机关文化氛围。

  (五)加大政府法制宣传力度。2016年,《人民日报》、《法制日报》、《广州日报》、《南方日报》等媒体刊登市政府法制工作新闻或评论89篇,利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拓宽宣传渠道,强化宣传实效,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不断提升。

  四是加大帮扶力度。驻村干部克服工作、生活和家庭方面的种种困难,驻村调研、协调、指导,扶持困难家庭上大学8名,修建了3个公园,解决了4个社日常生产生活用水问题,拓宽进村道路,打赢了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攻坚战。

  (二)打造政民良性互动的平台。一是发挥门户网站作为宣传窗口的作用。发布我市、区、县级市以及各部门最新法制动态近130条,在网站设置立法征求意见、查询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行政审批备案项目等多项功能,发布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开立法征求意见20条,为公众参与政府规章立法工作畅通途径。二是利用新兴媒体开展法制宣传。依托微博的快捷传播机制和庞大的用户基础,在官方微博上开辟“微直播”,全方位展示重要规章的新闻发布会和专家座谈会等主要内容,并就法规规章草案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全年发布微博共1200条,网友转发和评论共2486条,有效发挥网络问政作用。通过法制办官方微信,及时、准确、客观发布政府法制工作动态、解读法律法规。全年发布微信共242期,政民互动的渠道不断拓宽。三是推动政务信息化建设。修改完善我办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指南,梳理我办2016年数据开放目录及广州市政府信息共享目录,完成信息资源注册。作为广州市OA云平台的第一个试用单位升级、改造OA系统。

  (三)充分开展政府法制宣传。一是建立与媒体记者的良好沟通机制,在政府规章出台之后,必要时召开深度解读会,对与民生相关的重点规章内容和制度亮点进行深入解读;建立媒体记者QQ群,加强与跑线记者的即时联络和沟通交流。今年6月份,召集16家国内著名媒体进行了座谈,充分听取他们对宣传政府法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多次组织媒体对政府法制工作进行新闻报道。2016年,应《法制日报》、《广州日报》、《南方都市报》等媒体邀请共接受记者采访8次,主动组织专访2次。《人民日报》、《法制日报》等媒体刊登市政府法制工作新闻或评论89篇,内容主要为法规规章征求意见、新法解读及动态法制新闻报道等,法制宣传的覆盖面不断提升。三是结合政府法制重点工作,加大对《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和《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技术规程》、《广州市气瓶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民生相关的重点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宣传力度,在《广州日报》、《南方都市报》全文刊登规章、重要规范性文件8件,提高社会对政府法制工作的认识。

  七、强化主体责任,为扎实开展“两学一做”提供组织保障

  2016年,我办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落实“两个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一)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一是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按照市委和市直机关工委的统一布置,制定教育方案,成立领导小组,进行动员部署,分四个专题开展学习教育,在“学”、“思”、“做”和“改”上狠下功夫,整个学习教育活动组织严密,按时间节点和相关要求,完成所有规定动作,确保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组织全体党员撰写学党章思想火花感想体会,加深对党章的理解和认识。二是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在工作质量不高,庸政、懒政、怠政;办事拖沓,效率不高;自我要求不严,内生动力不足;作风不严谨不细致,层级把关不严;“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重业务轻党建等5个方面的问题,通过学习教育,党员的思想政治素养得到提升,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增强,涌现了一批先进党员和先进支部。

  (二)扎实推进“承诺践诺有作为”行动。一是注重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要求广大党员在完成中心任务中勇挑重担,敢于作为,。通过建立导师制、内部培训师、开展专才计划等形式,提高党员队伍完成中心任务的能力。二是召开青年党员座谈会,激励青年党员保持积极心态、进取精神,增强青年党员争当工作模范的强大动力。制定党员承诺践诺有作为行动方案,完善党员岗位履职清单,公开接受监督。通过开展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和组织党员公开身份等方式,不断深化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承诺、践履诺”活动,先进个人和单位不断涌现。。2016年,1名干部荣获依法治省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受到省委表彰;1名优秀党员和1个先进党支部被市直机关工委通报表彰;9名党员被授予本办“法制专才标兵”称号,在全办通报表扬。

  (三)参加广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举办的“新常态、新理念、新发展”辩论赛并获冠军,充分发挥发挥了党员干部履职担当的积极性。三是持续发力抓整改。扩大 去年“三严三实”教育成果,针对“三严三实”查找出的5个方面问题,整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懒作为”的问题,每月由党总支牵头进行检查通报,每月对各支部完成工作进行量化考核,通报不按时完成任务或者出现工作失误的人员,全年发现问题3件,约谈3人,始终保持作风建设的高压态势。结合基评工作中反映出的6个问题,办党组专门召开会议进行分析研究,制定责任清单,建立整改台账,逐一改进。开展换岗体验和入职体验活动,规定新入职的人员必须到复议窗口锻炼一个月,组织26名党员到复议窗口体验诉讼流程,体验基层群众的感受。通过持续不断抓作风建设,全体干部责任心明显增强,服务群众更到位,机关作风明显转变。

  过去的一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明显进展。但是,与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相比,与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期待相比,我办的工作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法制工作创新能力有待加强,法制队伍的综合素质有待提升;二是制度建设的前瞻性和操作性有待提升;三是公正规范文明执法还任重道远,执法监督力度有待加强;四是基层政府法制力量薄弱的局面仍未彻底改变;五是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仍有待加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办将以问题为导向,明确方向,树立目标,下大力气,提升政府法制工作水平。

  2017年工作要点

  2017年,是我市率先建成法治政府的关键之年。我办的工作思路是:认真贯彻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市第十一届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一个核心,突出两大抓手,夯实三大基础,强化四大领域,再接再厉,奋发有为,切实提升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上新高度。一个核心,就是2018年率先建成法治政府;两大抓手,就是《广州市依法行政条例》的宣贯和珠三角法治政府示范区的创建;三大基础,就是“互联网+法制”、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四大领域,就是制度建设、执法监督、法律服务、行政复议应诉。落实这一思路,要重点抓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率先建成法治政府为目标,加大统筹监督力度

  一是加强对《广州市依法行政条例》的宣传、解读和实施,科学谋划依法行政工作。二是大力开展珠三角法治政府示范区创建工作。按照省市创建工作要求,推动我市的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三是完善法治广州考核中的依法行政指标,制定和督促落实我市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加大依法行政各项重点任务的推进力度和督促检查,针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及时约谈、责令整改。四是加强与国务院法制办、省法制办以及上级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得到更多的支持。

  二、以精细化立法为目标,不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严格执行立项论证制度。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全市大局,科学合理确定政府立法计划项目,确保政府立法计划的严肃性和执行性。二是增强政府立法的创新性、前瞻性,密切回应社会关切。在行政给付、产权保护等重点领域率先开展立法研究,争取出台制度。三是加强政府立法过程的有效管理,不断提升立法精细化水平。研究修改《广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办法》,优化规章制定程序。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立法机制。实行立法协商、专家论证制度,探索建立定向社会公众参与制度,开展立法网络听证。四是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完善规章、重要规范性文件解读制度。2017年底前完成对现行有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五是探索实行规章、规范性文件委托起草、委托审查、公开点评制度,发挥法律顾问、第三方机构的作用。

  三、以全面规范权力运行为目标,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一是完成广州市行政执法监督系统建设。推动行政执法监督的信息化、智能化和综合化,实现对市本级各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全过程监督的目标。二是完成市本级行政处罚案件的全过程记录和数据统计分析工作,确保全面、准确、及时掌握全市行政执法情况,有针对性地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三是规范案件移送程序。制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程序指引,推动破解有案不移、有案难移难题,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四是围绕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对不作为、乱作为的监督问责力度,对违法行政典型案例进行通报,促进法治环境再上一台阶。五是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强化对政府规章实施情况的监督。

  四、以当好政府法律高参为目标,切实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一是建立决策分类管理制度,研究制定行政决策的程序规定,对重大行政决策和一般决策实行分类管理。全面推行市级政府部门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健全行政机关内部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完善内部合法性审查程序和规则。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二是加强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和履约监管工作,强化对市政府各部门及各区政府合同管理工作的指导,继续推进我市政府合同示范文本的制定工作。三是充分发挥市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建立完善政府法律顾问相关配套制度,制定政府法制顾问室工作规则和绩效考核评价机制。整合政府法律顾问资源,充分运用“法律外脑”为政府法制工作服务。

  五、以定纷止争为目标,强化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一是继续推进“阳光复议”,大力推行开庭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完成复议庭审直播点播系统建设,全面推开行政复议庭审制度,打造全国一流的数字化复议庭。率先在市本级建立行政复议文书评查工作制度,督促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二是建立行政复议回访制度,对行政复议案件比较多的部门和区政府进行回访,加强沟通,确保案件回访与加强督查指导相结合,增强行政复议工作的权威性与公信力。三是研究推进行政复议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公开、公平、公正的行政复议审理体制机制,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四是做好全市行政应诉工作的协调指导,完善行政应诉工作程序。建立与铁路运输法院之间电子公文交换系统,提高工作效率。

  六、以创新工作方式为目标,实现“互联网+法制”的全新工作布局

  一是要加强统筹规划,对我办行政执法监督、行政立法、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复议等各项信息系统进行整合、优化。二是利用互联网技术做好宣传工作。借助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深入开展政府法制宣传工作,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政府法制工作。三是提高新OA办公系统的应用效能,采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实现内部工作流程再造。

  七、以能力建设为目标,打造高素质的政府法制队伍

  一是提升政府法制队伍干部素质。坚持政治思想学习与法制业务培训相结合,继续开展“专才计划”,强化市、区法制系统干部的统一培训,促进干部职工知识更新,打造高素质的法制干部队伍。二是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机制,做好干部的选聘、晋升工作,搭建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事业发展平台。三是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努力推动区级政府法制机构人员力量与其承担的任务相适应。

  八、以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为目标,切实加强党的建设

  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二是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三是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党支部建设,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组的综合监督工作,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必须履行的政治担当,贯彻到改革发展全过程和党内生活各方面,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坚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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