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州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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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3-28
  • 来源: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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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我市司法行政工作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中央、省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全省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精神,按照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和市政法工作会议决策部署,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以打造公共法律服务最便捷城市为抓手,以深化司法行政改革为主线,以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为根本,加快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升级版,践行司法行政执行工作治本安全观,打牢基层基础发展根基,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推动我市司法行政工作走在全省全国最前列,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公正、平安美好生活向往的更高要求,为把广州建设成为全国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城市贡献力量。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力推进全国公共法律服务最便捷城市建设

(一)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继续推进“一所两中心三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司法所的职能作用。按照《广东省司法行政机关外观标识内务规范》要求,通过外观标识内务规范建设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继续开展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选编报送,以鲜活、专业的案例服务人民、指导工作。配合做好“12348中国法网”和“12348广东法网”建设,完善线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二)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学习、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枫桥经验”广州版,并及时宣传推广。大力加强和规范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健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机制。推动建立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和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制度,提高人民调解工作专业化水平。建立市、区调解中心,构建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发挥市调解协会行业优势,探索建立涉外商事仲裁与调解联合机制,推进产权纠纷化解工作。制定律师调解工作试点方案,成立律师调解工作室主持中立调解,探索建立律师调解工作新模式。

(三)推动律师业加快发展。谋划推动律师行业创新发展,修改完善我市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等方面的政策文件,加强律师调查令推广实施,持续优化律师执业环境。加快推进高端法律服务业发展,引导律师服务“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加强穗港澳法律服务交流合作,健全高层次专业领域法律服务机制,通过完善广州涉外律师人才库、培养涉外律师领军人才、打造涉外法律专业律师事务所、举办海事海商法律服务高端论坛等举措,提升广州高端法律服务业核心竞争力。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加强“微法律顾问”集群建设。推动律师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完善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机制。组织律师团队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和加强产权保护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四)深化公证工作。抓好全市公证机构的规范管理,及时总结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工作经验。积极推进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综合性公证养老”等试点工作,打造广州公证新品牌。严格落实“五不准”规定、公证执业信息披露和通报等制度,确保公证办理质量。继续加强公证队伍扩容提质,健全司法行政机关、公证协会和公证机构“三结合”管理体制,不断提升公证工作管理能力和水平。

(五)完善司法鉴定工作。健全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制定加强司法鉴定管理实施意见,提高司法鉴定公信力。完善鉴定人执业能力考核制度和鉴定机构准入专家评审制度,依法开展行政审批,行使好省委托下放的司法鉴定许可权。建立干涉鉴定活动记录、报告和责任追究制度,创设司法行政机关对鉴定机构管理专管员制度,健全司法鉴定案件评查和投诉案件通报制度,深化司法鉴定争议案件专家咨询制度,建立公检法司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协同机制,开展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

(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不断增强宪法自信、宪法自觉。制定广州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开展普法责任制履职报告评议活动。针对不同社会群体法律需求,实行精准化分类分业普法。加大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力度,举办市局以上领导干部法治教育专题培训班,继续实行网络学法考试。加强青少年学生普法力度,出台《广州市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工作方案》,完善中小学法治课教材体系,举办法治副校长培训,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推进来穗人员普法,举办来穗人员法律知识竞赛活动,落实《广州市来穗人员融合行动计划(2016-2020年)》。完善以案释法制度,拓展媒体公益普法、新媒体普法,办好广州广播电视台普法专用频道、广州普法网和《广州普法》杂志,为人民群众提供多样化的学法渠道。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实践相结合,落实《广州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2018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广州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拓展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功能,启动市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建设,推动各区建成1个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培育“一区一法治文化品牌”。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四级同创”活动,2018年,全市90%以上村(社区)基本达到省级创建标准,500人以上规模企业60%以上达到省级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标准。

(七)抓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落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为全面依法治市提供法律人才保障。认真总结司法考试制度建立并实施以来取得的成绩和经验,研究新形势下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和职前培训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客观分析2018年考生数量、分布和构成变化,研究制定今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方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从严从实从细做好各项工作,切实做到万无一失。

(八)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作用。进一步拓展法律援助范围,修订《广州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开展法律援助参与申诉案件代理工作,继续推进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健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体系。加强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制定《广州市法律援助工作三年规划》。健全刑事法律援助律师库,规范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程序。加强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培训力度,创新值班律师激励机制,改善值班律师工作环境。

(九)全力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可能有案底、与相关案件有关联、与涉黑涉恶犯罪人员有联系的在押罪犯、戒毒人员、社区服刑人员,要以适当方式进行谈话,教育他们主动交代或揭发检举。切实加强教育改造工作,让涉黑涉恶罪犯认清犯罪危害,真心认罪悔罪,努力改过自新。充分发挥好律师作用,指导律师依法依规办理黑恶势力犯罪辩护代理工作。

二、全面贯彻落实治本安全观,不断强化司法行政执行工作

(一)深化罪犯改造监管工作。建立罪犯危险性评估工作机制,深化罪犯分类改造,科学制定改造方案。引进社会力量参与罪犯改造,探索与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合作的模式。逐步实行离监探亲常态化,充分发挥亲情激励罪犯改造作用。加快罪犯评估中心、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回归指导中心和罪犯收押中心建设,提升罪犯改造质量。维护监狱底线安全,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健全情报信息互通和联防联控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协调处置能力。

(二)打造广州特色司法行政戒毒模式。探索建立统一规范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流程和标准体系,推进心理矫治、课堂教学、康复训练、职业技能培训等专业化戒治中心建设,完善教育戒治工作考核机制和评价指标。推动社区戒毒康复指导站建设,向社会组织购买专业社工服务,全面深化安全防范五项机制建设。加大禁毒教育宣传力度,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增强禁毒教育效果,举办“6.26”国际禁毒日等大型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讲好广州戒毒故事。

(三)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推进司法部社区矫正远程督察系统试用运行,深化社区矫正电子手环应用。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实行分类矫治。灵活采取主题教育、震撼教育、国学教育、网上教育等多种形式,提高教育矫治效果。落实社区服刑人员“双报备”限制出境防范机制,推进教育帮扶社会化。完善司法社工督导、培训、绩效评价机制,加大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延伸监管力度,开展司法行政远程会见工作,强化市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和区社区矫正中心建设。

(四)抓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深化“帮教无缝衔接”工作机制,健全刑满释放人员救助帮扶体系,加强与各成员单位、街镇、社区的协调联动,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加强重点人群动态管理,发挥过渡性安置基地的社会效益和作用,动员更多企业、社会组织参与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三、适应新时代社会发展,持续深入推进司法行政改革

(一)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改革。深化律师制度改革,抓紧出台《广州市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广州市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加大力度引进、设立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支持广州律师事务所在境外国外设立机构、开展业务。成立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创新“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途径。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稳步推进律师参与党委、政府、事业单位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推行在审查起诉阶段实行律师辩护全覆盖。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服务标准体系、质量监控体系、考核评价体系,不断提升法律援助质量水平。完善法治宣传教育主体责任,健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机制,会同人民法院参与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二)深化司法行政执行工作改革。通过持续的学习、宣传、践行,不断深化对治本安全观的认识和理解,推进治本安全观的落地见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远程帮教探视系统。积极与法院、检察院沟通协调,完善监狱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制度。加快罪犯技能培训、文化教育、医疗保障等问题改革力度,深化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延伸社区矫正监管。加快社区戒毒康复指导站建设步伐,完善戒毒康复工作机制。

(三)完善司法行政工作标准体系。加强司法行政法治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权责清单动态管理,继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持续开展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制定司法行政服务项目清单,向社会推出标准化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完善司法行政装备标准体系、司法行政执行安全防控体系、司法行政教育改造和戒治矫治质量评价体系、律师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公证服务执业标准体系、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建立司法行政工作典型案例库,力争更多广州实践入选司法部案例库。

四、加快司法行政保障体系建设,努力促进整体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建设司法所、监狱、戒毒所、社区矫正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人民调解中心、社区戒毒康复指导站、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

(二)提升司法行政装备保障水平。认真对照司法部规定要求,落实司法行政基本业务装备配备指导标准,落实监狱、戒毒场所、社区矫正机构和司法所装备配备标准,出台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和社区矫正执法人员装备配备标准。

(三)大力推进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完善应急指挥、执法管理、政务服务、公共法律服务等四大信息化平台建设,强化网络和信息安全建设,修订网络安全应急预案,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推进“智慧监所”建设,运用大数据技术分析罪犯戒毒人员教育改造戒治规律,评估罪犯戒毒人员危险程度,实现监所智能化防控。推进“智慧司法”三年规划,深化“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继续深化广州司法App、微信、自助终端等网上公共法律服务大厅,让人民群众足不出户享受指尖上公共法律服务。

五、坚持党对司法行政队伍的绝对领导,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记使命忠诚履职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不移地强化“四个意识”,坚决拥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刻在骨子里、融入血液中,增强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行动认同,确保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流毒影响,杜绝小山头、小团伙、小圈子。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贯彻落实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部署要求,严格执行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制度,切实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持续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为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不懈努力。在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组织生活会、理论学习培训班、专题报告会等传统学习形式基础上,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等传播党的创新理论,开辟理论武装新阵地。以提升凝聚力战斗力为重点,把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和戒毒场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健全“三会一课”制度,继续抓好党组织书记述党建考评,推进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着力解决个别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等问题,特别是加强律师行业党组织建设,发挥好律师行业党组织建设示范点引领作用。利用“互联网+”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探索互联网时代思想政治建设新途径。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经常性开展活动,落实活动经费保障,促进思想政治工作形式多样化。

(二)建设过硬干部队伍。认真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突出政治标准培养选拔干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综合分析研判,以对党忠诚、事业为上、扎实作风选人用人,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狠抓司法行政队伍专业化建设,构建一体化教育培训机制,实行精准化培训、专业化训练,推进干部能力培训和知识更新,不断增强司法行政队伍的能力本领。培育司法行政职业精神,引导党员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地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大力培树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典型,通过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弘扬正能量。真心真情从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基层干部,积极解决干部实际困难,做好执法勤务机构警员职务晋升选拔工作。

(三)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紧紧围绕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坚持以上率下,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成果,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等日常管理,坚持暗访、督查、追责、曝光“四管齐下”,严防“四风”问题反弹。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履行职责,下管一级,追究责任,上提一级。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严肃查处本系统内发生的违纪违法犯罪案件,发挥教育震慑作用,持续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继续实行“一案双查”,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四风”突出和出现腐败问题的单位,对领导干部要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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