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系统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走在全国前列”为统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统筹推进“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总体要求,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全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积极构建装备精良、专业过硬、科学高效、人人参与的食品药品安全现代治理体系,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底线,把广州市建设成为人民满意的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努力让人民群众饮食更加放心、用药更加安心、生活更加舒心。
重点抓好十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一是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总目标,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工作要求,强化食安办牵头抓总、协调各方的作用。二是吃透领会新的国家创建标准,对标细则查缺补漏,及时总结亮点和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三是高质量规范完成验收申报和现场迎检材料整理工作。四是营造良好的创建宣传氛围,提高市民食品药品安全满意度,增强幸福感。五是完善食品安全评议考核工作,促进各级党委政府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工作要求和监督管理工作责任,督促各级监管部门履行日常监管和监督抽检职责。
(二)严防严控安全风险隐患。一是继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确保重要节点食品药品安全。二是提高抽检的科学性,以学校和幼托机构食堂、集体配送单位及城乡结合部等风险易发地区为重点区域,以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食用油、肉制品、饮料、酒类、食用农产品为重点品种,加大网售、进口食品抽检力度,精准发力,提高问题发现率。三是开展小餐饮、保健品、茶叶、酒类、食盐等专项检查,继续开展打击虚假广告、虚假声称、虚假宣传、消费欺诈行动,深入开展对食品、水产品中非法添加、滥用添加等群众痛恨、反感问题的专项整治,切实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四是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完善和落实行刑衔接机制,落实“违法行为追究到人”的工作要求。五是加强食盐生产经营监管,确保食盐质量安全。六是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有效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三)推广运用智慧监管。一是推进集成“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的智慧食药监管系统全面运用。基层执法一线信息及时录入,问题及时处置,记录及时留痕。二是加强食品药品行政许可、监督检查、抽样检验、稽查执法的数据应用,深化“互联网+行政许可服务”,实现“网上受理、网上审批”。三是建设食品药品一体化应急指挥管理平台、食品快速检验检测监管系统。四是加强网络安全管理,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和技术防范措施,提高网络安全保障工作能力。
(四)强化食品生产源头监管。一是推进食品生产全过程动态监管平台运用。二是全市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实施GMP、HACCP、ISO22000等先进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三是培养和优化检查员队伍,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常态化飞行检查和体系检查。四是加强小作坊治理和集中加工区规范化建设。五是继续深入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六是推进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并有效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定期开展质量管理体系检查。
(五)深化食用农产品综合治理。一是对输入性食用农产品,以批发市场为源头,推广全过程溯源系统。对本地产食用农产品,与农业部门建立的食用农产品追溯系统进行对接。二是完善大型批发市场驻场监管机制,强化市场自检、执法抽检和专业机构驻场抽检相结合的抽检模式,督促企业落实进货质量查验义务。坚持问题导向,以抽检发现问题的蔬菜、肉类、水产品为重点品种,强化监管。三是在全市大型超市和农贸市场落实天天快检,检测结果现场及微信公众号发布。四是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探索开展批发市场示范创建、农贸市场“放心肉菜示范摊档”创建。
(六)加强校园食品安全保障。一是推动校园食堂提级改造,学校食堂A级(优秀)比例提升。二是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以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巡查,继续加强多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全力打造食品安全放心校园。三是加强校园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学校食堂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主要从业人员培训率达100%。
(七)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一是推进量化分级,继续推进“明厨亮灶”,全市餐饮持证单位实施明厨亮灶。二是完善网络订餐监管工作机制,督促落实网络订餐平台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鼓励“后厨直播”。三是推进示范创建,每个区建成一条以上省级食品安全示范街。四是持续开展无证食品经营整治,全面实施小餐饮“承诺制”,有效减少无证餐饮存量。五是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强化农村幼托机构食堂、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管,严防食品安全事故。规范农村民俗集体聚餐管理,严格落实举办者报告备案和驻点监管制度。
(八)推动药品医疗器械向高质量发展。一是继续完善药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建立高效风险评估体系,落实企业直接报告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制度。二是对药品生产企业实施信用监管,通过日常检查、有因检查、飞行检查相结合,确保药品生产企业检查覆盖面。开展药品流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强化疫苗配送、接种环节质量安全监管。继续推动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三是发挥职能作用,参与全民禁毒工程,强化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控。四是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中全面推行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分级分类监管,开展全过程风险排查,对三级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使用情况及无菌、植入性等医疗器械监督检查规定的经营企业实施全覆盖检查。五是扩大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飞行检查覆盖面,对各级抽检不合格、投诉举报及不良事件较多的企业开展全覆盖飞行检查。六是持续开展化妆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查处化妆品违法行为。
(九)提升社会共治共建水平。一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全面实行食品安全员管理制度和药品质量安全受权人制度,督促企业健全完成过程控制、产品追溯、风险防范、责任落实体系。二是督促企业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企业要在第一时间对公众作出解释,说明发生了什么、为什么发生、准备采取什么措施。三是在食品生产经营环节探索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搭建信息沟通和交流平台,引导行业协会参与食品药品安全治理。四是打造义工队伍和志愿队伍,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基地,打造“你送我检”、食品药品安全科普一日游等惠民品牌。五是建立新闻媒体合作机制,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的正面报道和舆论监督,完善多部门联动的谣言打击工作机制。
(十)从严管理队伍。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队伍能力建设,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和“四个意识”,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好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二是加强队伍培训,推行网络培训模式,开展稽查大比武,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三是继续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下放和承接,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四是开展基层监管所规范化建设,提高基层监管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强监管装备配备,确保监管执法装备配备达到上级规定的标准。五是加强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市食品检验所完成新场地搬迁,推进有机污染物检测、水产品监测实验室建设。市药品检验所在科研和国家药品标准研究方面提高水平,重点建设中药研究和药品标准研究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