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现之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和对疫情防控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1+1+9”决策部署和市委“1+1+4”决策部署,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强化“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布局,立足建设法治中国标杆城市、现代法律服务业强市的目标,突出党的建设“一个统领”,法治广州建设“一个统筹”,聚焦国家省市重大战略、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两条主线”,全面提升“制度体系、政府治理、市场治理、社会治理”“四个现代化水平”,全力打好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为广州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加快建设具有独特魅力和发展活力的国际大都市提供坚强有力法治保障和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一、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全面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1.强化疫情防控法治保障。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整体发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强化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法治保障,推动完善相关领域法规体系、制度保障体系建设,加快对有关政策措施的合法性审查,推动出台《广州市禁止滥食野生动物条例》。加大对妨碍疫情防控行为执法的监督力度,推动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置措施,推动加强治安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认真办理疫情防控有关行政复议案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为依法防控疫情和有序复工复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2.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组织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法治宣传教育专项行动。加强疫情期间公共法律服务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畅通涉疫情防控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组织引导疫情防控律师服务团、村(社区)法律顾问等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3.筑牢疫情防控严密防线。健全疫情防控领导机制和工作方案,加强疫情隐患排查,成立疫情防控突击队,进一步充实防控工作专班力量。围绕“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外防输出”和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的目标要求,做好监所疫情防控工作。深入开展深化监狱管理和队伍建设大整顿活动,从政治站位、体制机制、监狱管理、纪律作风、队伍建设等五个方面抓整改、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切实提高监狱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戒毒系统同步开展大整顿。强化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戒、解矫人员疫情防控措施,全力确保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整体安全。
二、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4.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持续贯彻落实“首题必政治”常态化学习制度,一以贯之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总结运用整改工作经验做法,开展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
5.坚持和加强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作为大事来抓,确保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司法行政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6.全面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党的建设。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全力打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收官战,扎实推进党建“三个表率、一个模范”工程,建立基层党建工作集中督查机制,持续深化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高质量打造党员活动中心,坚持完善“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建立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和党日活动制度,培育打造一批机关党建工作创新亮点示范项目,推动各级党组织全面提升、全面过硬。突出抓好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行业党建工作。
7.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深入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监督评估工作,加强正面典型激励和反面警示教育,推进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六项制度”,健全抓早抓小工作机制和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队伍纪律作风整顿,健全教育、管理、监督制度,强化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引导领导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三、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统筹推动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广州
8.加强全面依法治市统筹协调工作。全面履行市委依法治市办职责,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组织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会议,推动建立四个协调小组工作汇报常态化机制。坚持法治广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推进,加快推动制定法治广州建设规划、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法治社会建设规划,打造法治广州建设品牌,扎实推进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力争实现我市在2019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中持续领跑全省。
9.完善法治督察工作机制。完善以法治广东(广州)建设考评和专项法治督察为抓手的综合督察机制,持续完善评价指标体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开展相关情况督察,抓紧抓好“关键少数”。建立法治建设督察专员库。加强对法治建设组织实施过程中的重要工作、重点问题、重大案(事)件的专项督察,切实发挥督促指导作用。
10.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成立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法治联合体,汇集人大专门委员会、政协专门委员会、法院、检察院等机构力量,推动解决或落实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坚持以企业为中心,聚焦世界银行全球营商环境评估12个一级指标,对标国际先进水平,瞄准我市营商环境短板弱项精准发力、攻坚克难,深入研究世界银行全球营商环境评估指标评分背后的规则体系和制度支撑,研究制定《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动相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完善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牵头做好世界银行全球营商环境评估“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相关工作,拿出更多符合评估规则的改革举措,助力打造全球企业投资首选地和最佳发展地。
四、聚焦国家省市重大战略,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
11.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加强司法行政改革工作顶层设计,制定《广州市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实施意见(2020-2022年)》《以法治为引领助力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的实施意见》。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按照职能整合的要求,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开展设立混合制律师事务所试点工作。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配合实施律师行业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评定机制试点工作。推进公证机构体制机制创新优化,对9家事业体制公证机构进行改革。配合省司法厅、市政府推动广州仲裁委员会换届,支持广州仲裁委工作。深化人民监督员和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健全人民监督员与监察机关的沟通协作机制。
12.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高地。探索密切律师机构国际合作交流机制,配合出台《广州市加快发展高端专业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深化穗港澳律师交流合作和粤港澳联营律师事务所试点,继续探索广州律师事务所聘请外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力争率先开展与外国律师事务所联营等试点工作。成立广州市国际商贸商事调解中心,进一步完善粤港澳大湾区商事调解机制。统筹广州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调解、仲裁等法律资源,大力加强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集聚区建设。
13.加强广深两市司法行政合作。探索成立广州、深圳法治建设合作小组,就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守法方面,特别是制度创新、业务交流、人才培养等建立法治建设长效合作机制,推动两市在法治建设各领域深度合作。深化两市律师业交流合作,探索建立律师培训课时互认、执业权益保障联动协作等机制,支持和推动两市律师事务所建立业务协作关系和互设分支机构,发挥广州律师业在知识产权、海商海事等方面优势。携手共建共享法医、环境损害、电子数据等司法鉴定重点实验室,积极发挥“双城联动”作用。
五、完善行政立法体制机制,全面提升制度体系现代化水平
14.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制度建设。组织起草《广州市政府规章制定五年规划(2021-2025年)》。健全立法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推动《广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办法》《广州市规章制定公众参与办法》全面施行,完善专家咨询制度。提高立法工作质效,扩大公众参与立法,建立健全公众意见评估、处理和反馈机制,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建设法律专业词库和知识图谱系统,推进立法信息平台建设。
15.加强重要领域立法。坚持立法工作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主动对接、积极融入国家重大战略部署,推进高质量发展、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改善民生、生态环境保护、社会治理、区域协同等重要领域相关立法修法工作,推进《广州临空经济示范区条例》《广州市养老服务条例》《广州市地名管理条例》《广州市排水管理条例》《广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等立法项目。
16.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合理性、规范性、协调性审核机制,适时修订《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机制。优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机制,加强对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建立健全情况通报和监督检查制度。制定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发布平台使用管理规则。印发《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规则》,重新公布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名单。
17.统筹推进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及时推动清理、修改、废止与上位法不一致的法规规章。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监管指导机制,适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深入推行证明事项专项清理,健全完善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制度,保障宪法法律在我市全面实施。
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提升政府治理现代化水平
18.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推行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推广应用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做好第二批试点工作。深化行政执法数据公开制度,强化数据应用效能,科学评估指导全市行政执法工作。加强重点领域执法,针对重点行政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行政执法规范化专项检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资格管理和岗位培训制度。
19.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推动《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办法》《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论证专家库管理工作细则》修订出台,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和向同级人大备案规定。深化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评估机制,组织编制市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推动各区、各部门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制度。积极履行政府法律顾问职责,为市区两级政府提供高效高质决策意见,切实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继续深化政府合同审查“一规章三文件五制度”的制度合力,为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保驾护航。
20.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理、卷宗管理等系列配套制度。研发市行政复议办案系统,持续推进“智慧复议”“阳光复议”。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程序,加大行政复议调解力度,不断强化行政复议制度的内部监督作用。全面推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开庭审理。
21.提高行政应诉能力水平。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完善行政应诉监督考核机制,定期召开行政应诉案件分析会,加强行政应诉培训,开展行政应诉通报提醒工作,强化行政机关与各级法院工作联系机制,加强行政诉讼案件疑难问题研究。
七、建设现代法律服务业强市,全面提升市场治理现代化水平
22.打造全国公共法律服务最便捷城市。出台《广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制定《广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办法》《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细则》。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经费保障,将相关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健全公共法律服务四级实体平台建设,完善50个示范性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300个示范性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成立广州市公共法律服务教育培训学院,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从普及化、一体化向智能化、精准化迈进。强化法律服务秩序监管,探索建立公共法律服务成效第三方评价机制,加强行政管理与行业自律管理“两结合”。实施“个十百”工程和“双推”计划,提高公众知晓率、首选率和满意率。
23.做大做强涉外法律服务业。打造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品牌律师事务所,加快建设一批实力强、水平高的涉外法律服务机构。组织优秀律师赴境外学习培训,建立完善各专业领域和涉外领军律师人才库,推荐优秀涉外律师人才进入国际经济、贸易组织的专家机构、评审机构、争端解决机构以及国际仲裁机构。联合办好广东涉外律师学院。建立“一带一路”法治地图,进一步扩大对外公证合作领域,提高涉外司法鉴定质量。
24.全面深化律师工作。强化律师事务所管理和律师执业监管,推动完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惩戒制度,推进律师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律师在基层治理法治化中重要作用。加大全市民营企业公司律师试点,深化“一专业市场一法律顾问”和“一园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突出抓好中小企业法律保护工作,持续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探索成立企业法治体检中心。统筹做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工作,为法治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25.创新优化公证服务。出台广州市公证程序规则实施细则、公证投诉处理办法、公证办理错案追究办法,加强公证执业活动全过程监督。提升公证效率,建立全市统一的公证办证系统。深化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推动债权类调解书办理公证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推动公证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建立健全非公证继承类不动产登记公证辅助调查机制,为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开辟公证服务“绿色通道”。深度拓展新型公证业务领域,引导公证员为知识产权、金融证券、海事海商、反垄断等新兴产业提供法律服务工作。
26.完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贯彻落实《关于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衔接机制意见》,建立跨部门司法鉴定协作信息平台,建立健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制。完善司法鉴定诚信评价制度。完成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所属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备案登记工作。建立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年度考核工作制度,做好司法鉴定协会换届选举工作。
27.完善法律援助制度。落实《广州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和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机制,建立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案件法律援助律师代理制度,联合市法院出台《广州市开展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案件法律援助律师代理制度实施细则(试行)》,联合团市委建立完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强化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优化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机制,叫响做实法律援助“民心工程”。
八、服务市域治理试点,全面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28.加大全民普法力度。组织开展“七五”普法规划落实总结验收和“八五”普法规划谋划工作。持续开展宪法宣传教育,高质量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全面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组织开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评选创新创先项目。举办市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学法活动,组织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年度网上学法考试。升级打造普法新媒体矩阵,制定实施广州广播电视台“法治”频道三年规划。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和法治乡村建设,深入推进“四级同创”。发挥市禁毒教育馆的教育辐射作用。
29.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广州版,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联动工作体系,建立健全调解与公证、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衔接联动机制,推动实现人民调解组织进驻基层人民法院全覆盖。深入开展“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全面落实专职人民调解员制度和以案定补制度,实现矛盾纠纷就地化解。深化“一区一特色、一所一品牌”创建,各区做优做强2个以上人民调解品牌特色项目。
30.提升监狱治理水平。坚守安全底线,践行改造宗旨,坚持以政治改造为统领,统筹推进“五大改造”新格局落地见效。开展监狱“制度落实年”活动,加快推进女子监狱、新华监狱“四个中心”建设。严格规范刑罚执行工作,依法推进扩大假释适用,细化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办理程序,健全完善罪犯“减假暂”案件办理机制,提高办案质量。建立完善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武警和民政等部门的协同配合机制。全面落实监狱执法责任制,完善狱务公开系统建设,确保监狱执法严格规范、公正公平。
31.深化社区矫正工作体系建设。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积极构建监禁刑与非监禁刑相互衔接、统一协调的刑罚执行体系,探索社区矫正对象分类、分段教育,加大重点社区矫正对象管控,实施个性化矫正。深化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体系,健全联系机制、衔接机制、共享机制、协作机制。持续推动“社工+”战略,加大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力度,创新教育帮扶方式,探索“社区矫正+高校”“社区矫正+企业”合作机制。在全市组织开展“廉洁社矫”专项活动。
32.完善刑释人员安置帮教管理机制。健全基层帮教小组,完善刑释人员“社会保障绿色通道”,深化社会组织参与帮教特殊人群机制,推进帮教活动社会化。加强刑释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点)建设,推动刑释人员就业市场化。深化“帮教无缝衔接”工作机制,促进刑释人员管理信息化,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刑释人员重新犯罪。
33.加强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巩固提升全国统一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成果,做到一体化、实体化、整体化运作,落实应收尽收要求,加强戒毒场所执法质量建设。加大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指导站示范点建设,切实提高戒毒效果。深化教育戒治“个十百千”工程。开展戒毒医疗工作巩固攻坚年活动,推动“医联体”、远程医疗、专科联盟等工作取得成效。
九、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着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司法行政铁军
34.完善选人用人工作机制。加快司法行政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按部署深入开展队伍建设教育整顿。认真贯彻落实《2019-2023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选优配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领导班子。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干部考察导向,加大立法等专业人才和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鼓励业务类公务员参加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制订司法行政人才发展年度计划,健全完善定期考核、轮岗交流、挂职锻炼制度机制,夯实司法行政工作基层力量。
35.创新干部培养教育。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党的政治建设的指导意见,探索推进我市司法行政系统政治工作制度,组织推动全员政治轮训。落实司法部《2018-2022年司法行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完善培训管理措施,加强师资储备,细化干警训练大纲和考核标准,不断提升教育培训的科学化水平。贯彻落实全国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实战大练兵的指导意见,扎实推进岗位练兵长效机制建设。
36.强化激励保障措施。落实中央关于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的有关规定和监狱、戒毒人民警察执法勤务警员职务序列改革政策,落实司法部关于加强司法行政工作辅助人员管理的部署。完善司法行政干警和工作人员职业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荣誉制度,规范表彰奖励工作,在干部入职、退休等节点举行荣誉仪式。推进司法行政文化建设,培育司法行政职业精神。健全干警思想动态定期收集分析制度,加强队伍综合分析研判。
十、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司法行政事业发展夯实根基
37.强化科技基础建设。持续推进“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建设,以指挥体系建设为牵引,健全配套体制机制,提升指挥体系的可视化、智能化水平。完善司法行政“业务中台”建设,强化以数据驱动业务系统建设的模式。以业务数据标准规范为基础,疏通司法业务流程,继续完善市民法律服务档案,努力构建公民法律档案,实现“一人一档”。依托人工智能技术建设法律服务监测系统,强化司法大数据模型分析能力,支撑法律服务质量的提升。以“数据上云、服务下沉”为主线,深度聚焦、破解难题,通过数据治理拉动应用提升,保障落实“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向纵深发展。大力推进“区块链+司法行政”“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完善广州市公共法律服务5G应用孵化实验室,扩大“智慧司法”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38.强化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落实压减“文山会海”,严格执行全链条减压措施,精文减会规范调研。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着眼内部审计全覆盖,将审计工作“关口前移”。深化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注重选树培养先进典型,讲好司法行政故事,更好地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39.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以创建品牌所为重点,全面加强镇街司法所组织机构、干部队伍、业务能力、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各方面资源力量下沉。加快推进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南沙粤港澳大湾区暨“一带一路”法律服务集聚区建设,不断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