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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第1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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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11-15
  • 来源: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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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市内生产经营的13大类食品(调味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蔬菜制品,水产制品,豆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淀粉及淀粉制品,一般乳制品,特殊医学用途食品,其他食品,餐饮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共913批次。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897批次,实物质量不合格样品16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如下:

一、总体情况:

调味品53批次,不合格3批次;食用农产品220批次,不合格5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1批次,不合格2批次;饮料27批次,不合格2批次;蔬菜制品72批次,不合格2批次;水产制品72批次,不合格1批次;豆制品85批次,不合格1批次;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19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23批次,乳制品210批次,特殊医学用途食品10批次,其他食品51批次,餐饮食品40批次,全部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调味品不合格3批次:1.标示为广州市雅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5月16日生产,规格为25kg/袋的增鲜粉YH-S10263,安赛蜜检出值为1.3g/kg,超过标准规定(≤0.5g/kg);检验机构为广州市食品检验所。2.标示为广州市粒粒香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6月9日生产,规格为2.5kg/瓶的果味果酱(蓝莓果酱),苋菜红检出值为9.2×10-3g/kg,超过标准规定(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广州市食品检验所。3.标示为广州市臻味宜源食品配料有限公司2017年5月11日生产,规格为5kg/包的猪肉调味粉,二氧化硫检出值为0.12g/kg,超过标准规定(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二)食用农产品不合格5批次:1.广州市荔湾区邓文钢食品档销售的购进日期为2017年5月17日,规格为散装称重的桂鱼,隐色孔雀石绿检出值为1.4μg/kg,超过标准规定(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2.广州市谭运安水产品有限公司销售的购进日期为2017年5月17日,规格为散装称重的黄骨鱼,隐色孔雀石绿检出值为5.9μg/kg,超过标准规定(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3.广州市郭国繁水产品有限公司销售的购进日期为2017年5月17日,规格为散装称重的黄骨鱼,隐色孔雀石绿检出值为6.1μg/kg,超过标准规定(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4.广州市莲年耀渔水产品有限公司销售的购进日期为2017年5月17日,规格为散装称重的太阳鱼,隐色孔雀石绿检出值为0.63μg/kg,超过标准规定(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5.广州市天河区天平程记水产档销售的购进日期为2017年5月8日,规格为散装称重的扇贝,镉的检出值为3.1mg/kg,超过标准规定(≤2.0mg/kg);检验机构为广州市食品检验所。

(三)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2批次:1.广州市萝岗区新祖兴商店销售,标示为东莞市顶巢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2月14日生产,规格为1.8升/瓶的食尚金尊花生调和油,邻苯二甲酸二丁酯检出值为0.398mg/kg,超过标准规定(≤0.3mg/kg);检验机构为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2.广州市萝岗区新祖兴商店销售,标示为东莞市顶巢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3月26日生产,规格为1.6升/瓶的花生调和油,邻苯二甲酸二丁酯检出值为0.562mg/kg,超过标准规定(≤0.3mg/kg);检验机构为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四)饮料不合格2批次:1.广州市南沙区榄核万德桶装水店销售,标示为佛山市顺德区天池饮品有限公司2017年6月7日生产,规格为18.2L/桶的沐雪山泉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5次检出值分别为1CFU/250mL、2CFU/250mL、0CFU/250mL、1CFU/250mL、0CFU/250mL,超过标准规定(5次检出值均不得超过0CFU/250mL);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2.广州市增城净康净水设备经营部销售,标示为深圳市碧琪食品饮料有限公司2017年6月2日生产,规格为18.0L/桶的蓝井坊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5次检出值分别为16CFU/250mL、20CFU/250mL、10CFU/250mL、6CFU/250mL、10CFU/250mL,超过标准规定(5次检出值均不得超过0CFU/250mL);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蔬菜制品不合格2批次:1.广州宽润贸易有限公司销售,标示为汝城县繁华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4月2日生产,规格为300克/瓶的小米辣,二氧化硫检出值为0.20g/kg,超过标准规定(≤0.1g/kg);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2.广州市南沙区咏康超市销售,标示为汕头市龙湖区瑞兴食品厂2017年4月3日生产,规格为300克/包的汕头精选咸菜,二氧化硫检出值为0.59g/kg,超过标准规定(≤0.1g/kg);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六)水产制品不合格1批次:华润万家生活超市(广州)有限公司荔湾店销售,标示为华润万家生活超市(广州)有限公司荔湾店2017年5月31日生产,规格为散装称重的三文鱼刺身,菌落总数的检出值为1.4×105CFU/g,超过标准规定(≤8×104CFU/g);检验机构为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

(七)豆制品不合格1批次:广州市海珠区易得惠便利店销售,标示为浏阳市镇头镇湘霸王食品厂2017年3月24日生产,规格为85克/包的红油兰花干(豆制品),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的检出值为1.4,超过标准规定(≤1);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经营单位对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一)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食品并保存凭证,注意查看食品包装是否完好,标签、标志内容是否合适等等。

(二)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举报投诉电话12345或者12331。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x

2.食品抽检合格信息.xlsx

3.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xlsx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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