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市级许可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检查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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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5-20
  • 来源: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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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进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依据《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要求,我局对市级许可的14家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含管道燃气、瓶装燃气和车用燃气)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过程及结果公示如下。

  2021年1月下旬至2月上旬,成立安全专家参加的联合督导检查组,采取现场座谈、听取汇报、询问了解、查阅资料,按百分制对检查内容所占分值现场进行扣分的方式,对市级许可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进行了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见附件1);4月13日,约谈得分排名最后的3家企业,提出问题整改要求;4月14日至4月16日,对检查得分达不到90分的5家企业进行复检,受检企业落实问题整改全部合格(见附件2)。

  如有异议,请书面向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反映。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要签署真实姓名(姓名必须用手写)和联系电话,不签署真实姓名或者自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之后(以寄出邮戳为准)反映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0-86662110

  地址:广州市环市西路204号龙飞大厦,邮编:510010

  特此公示。

  附件:1. 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检查得分统计表

  2. 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复检情况统计表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5月12日

  附件1

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检查得分统计表.png

  附件2

市级许可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复检情况统计表

序号

复检时间

复检企业

复检结果

1

4月14日

广州市许标燃气有限公司

合格

2

4月14日

中国石油天然气广东广州销售分公司

合格

3

4月15日

广东韶能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合格

4

4月15日

广州市嘉和兴发展有限公司

合格

5

4月16日

广州白云液化石油气供应公司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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