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广州市质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法定执法职责
第二部分 广州市质监局2017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四、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广州市质监局2017年度行政执法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广州市质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广州市质监局是广州市政府主管全市生产加工领域的产品(含食品相关产品)质量、标准化、计量和特种设备安全并行使行政执法职能的工作部门。
广州市质监局的主要职能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提高全市质量水平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质量振兴纲要,推进名牌发展战略和“质量兴业强市”工作,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三)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监督检查,监督管理产品质量仲裁检验、鉴定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按分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活动;
(四)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协调实施标准化战略,组织、监督标准的实施,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推进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和防范体系建设,承担商品条码监督检查工作;
(五)负责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组织执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和比对工作,推行工业计量现代化,规范和监督管理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六)承担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实施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
(七)依法管理认证工作,监督管理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资质认定,监督认证培训机构、认证咨询机构的活动和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人员的执业行为;
(八)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责任,监督管理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承担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工作;
(九)制定并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重大科研攻关和技术引进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州市质监局下属稽查分局的主要职能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组织实施全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的稽查工作,指导和协调各区质监部门的稽查工作;
(三)依法对全市标准化、计量、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等进行监督执法检查,对有关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含现场处罚);
(四)负责指导、督促各区质监部门标准化、计量、质量、特种设备监管巡查工作;
(五)负责全市标准化、计量、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案件举报、投诉的受理和转办、交办;承办上级部门及有关部门交办、移送的行政违法案件,并向有关部门反馈办理情况;
(六)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等方面的大案要案;
(七)依法对执行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八)依法组织协调或配合开展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査处理及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救援等工作;
(九)负责对本系统稽查队伍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督察;
(十)承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法定执法职责
(一)行政处罚311项;
(二)行政许可8项;
(三)行政强制11项;
(四)行政征收0项;
(五)行政检查16项;
(六)行政裁决0项;
(七)行政给付0项;
(八)行政确认0项;
(九)行政奖励2项;
(十)其他行政执法职权13项。
第二部分 广州市质监局2017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表一
广州市质监局2017年度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宗) | |||||||||
警告 | 罚款 | 没收违法 所得、没收 非法财物 | 暂扣许可证、执照 | 责令停产停业 | 吊销许可证、执照 | 行政 拘留 | 其他行政处罚 | 合计(宗) | 罚没金额(万元) | ||
1 | 广州市质监局 | 0 | 36 | 42 | 0 | 0 | 1 | 0 | 0 | 79 | 1521.45 |
合计 | 79 | 1521.45 |
说明:
1.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
2. 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顺序:(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暂扣许可证、执照,(5)责令停产停业,(6)吊销许可证、执照,(7)行政拘留。
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
4. “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表二
广州市质监局2017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宗) | ||||
申请数量 | 受理数量 | 许可数量 | 不予许可数量 | 撤销许可数量 | ||
1 | 广州市质监局 | 7098 | 7090 | 7063 | 5 | 1 |
合计 | 7098 | 7090 | 7063 | 5 | 1 |
说明:
1. “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
2. “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和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表三
广州市质监局2017年度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宗) |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宗) | 合计 | |||||||||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扣押财物 | 冻结存款、汇款 |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 划拨存款、汇款 |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 代履行 | 其他强制执行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
1 | 广州市质监局 | 15 | 6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21 |
合计 | 21 |
说明:
1.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2.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 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表四
广州市质监局2017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政征收 | 行政检查 | 行政裁决 | 行政给付 | 行政确认 | 行政奖励 |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 ||||
次数 | 征收总金额(万元) | 次数 | 次数 | 涉及金额 (万元) | 次数 | 给付总金额(万元) | 次数 | 次数 | 奖励总金额(万元) | 宗数 | ||
1 | 广州市质监局 | 0 | 0 | 261 | 0 | 0 | 0 | 0 | 0 | 1 | 264 | 181 |
合计 | 0 | 0 | 261 | 0 | 0 | 0 | 0 | 0 | 1 | 264 | 181 |
说明:
1. “行政征收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征收完毕的数量。
2. “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
3. “行政裁决次数”、“行政确认次数”、“行政奖励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决定的数量。
4. “行政给付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给付完毕的数量。
5.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宗数。
第三部分 广州市质监局2017年度行政执法
情况说明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处罚总数为79宗,罚没金额1521.45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处罚被申请行政复议1宗,占行政处罚总数的1.27%;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处罚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许可申请总数为7098宗,受理7090宗,予以许可7063宗。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强制总数为22宗。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强制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强制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
四、行政检查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检查总数为261次。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检查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检查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
五、行政奖励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奖励总数为1次(以市人民政府名义作出)。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奖励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奖励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
六、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为181宗。
本部门2017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
本部门2017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
本部门无行政征收、裁决、给付、确认的法定执法职责。
(注:“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被提起行政诉讼”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复议决定和生效判决的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