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 录
第一部分 广州市民政局2018年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法定执法职责
第二部分 广州市民政局2018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四、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广州市民政局2018年度行政执法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广州市民政局2018年概况
一、广州市民政局2018年主要职能
广州市民政局是市政府主管民政事业的工作部门。
广州市民政局的主要职能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民政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含地市级异地商会,下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的责任。
(三)负责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工作;承担追认烈士、伤残抚恤对象的残疾等级评定的审核报批和烈士褒扬工作;指导优抚单位和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
(四)负责军队(含武警部队)移交地方管理的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军队落实政策人员、复员干部、退役士兵、伤病残军人的接收安置工作;承担军供站、军休所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组织、协调城乡救灾工作,组织全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上报灾情;负责救灾捐赠管理工作,接收、管理和分配市本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六)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流浪乞讨及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七)负责全市街(镇)以上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市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负责地名命名、更名、销名审核工作;负责组织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地名使用工作,依法查处违反地名管理规定的行为。
(八)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实施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城乡社区建设;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九)负责社会福利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老年人、孤儿、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十)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十一)牵头协调有关部门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二)按权限负责我市行政区域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负责民政事业计划财务工作,承担民政事业费和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发放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能为:
社会保障(市民)卡(老年人优待专用)的核发
广州市殡葬管理处的主要职能为:
(一)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经营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审批
(二)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的
(三)墓穴占地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的
(四)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的
(五)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
(六)提出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公墓、殡仪服务站等殡葬设施的数量、布局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
(七)对逾期不认领的坟墓的处理
(八)尸体运往非死亡地的批准
(九)对下列情形责令限期整改、恢复原状:(一)将应火化的遗体土葬的;(二)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三)重建新建宗族墓地或者建造寿穴的;(四)在公益性墓地收埋非本地村民的遗体、骨殖、骨灰的。
(十)对逾期不认领的坟墓的处理。
(十一)尸体运往非死亡地的批准
广州市救助管理站、广州市救助管理站市区分站的主要职能为:
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及其走失人员救助
广州市接收社会捐赠工作站的主要职能为:
(一)调拨、运送自然灾害救济物资
(二)社会捐助款物的接收管理服务
(三)救灾物资采购及储备管理
广州市殡葬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能为:
(一)对患鼠疫、霍乱、天花、炭疽、麻风、艾滋、狂犬病等致死的以及腐变的遗体的火化处理
(二)超期防腐遗体的火化处理。
(三)对超期未续存骨灰的处理。
(四)死亡人员遗体的收运。
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的主要职能为:
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化核对
二、广州市民政局法定执法职责
(一)行政处罚37项;
(二)行政许可9项;
(三)行政强制6项;
(四)行政征收0项;
(五)行政检查10项;
(六)行政裁决0项;
(七)行政给付2项;
(八)行政确认3项;
(九)行政奖励0项;
(十)其他行政执法职权33项。
第二部分 广州市民政局2018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表一
广州市民政局2018年度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宗) | |||||||||
警告 | 罚款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暂扣许可证、执照 | 责令停产停业 | 吊销许可证、执照 | 行政 拘留 | 其他行政处罚 | 合计(宗) | 罚没金额(万元) | ||
1 | 广州市民政局 | 31 | 0 | 0 | 0 | 1 | 1 | 0 | 0 | 33 | 0 |
合计 | 33 | 0 |
说明:
1.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
2. 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顺序:(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暂扣许可证、执照,(5)责令停产停业,(6)吊销许可证、执照,(7)行政拘留。
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
4.“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表二
广州市民政局2018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宗) | ||||
申请数量 | 受理数量 | 许可数量 | 不予许可数量 | 撤销许可数量 | ||
1 | 广州市民政局 | 1153 | 1065 | 1062 | 3 | 0 |
2 | 殡管处 | 1 | 1 | 1 | 0 | 0 |
合计 | 1154 | 1066 | 1063 | 3 | 0 |
说明:
1. “申请数量”为统计范围为2018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
2. “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的数量”的统计范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和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表三
广州市民政局2018年度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政强制措施数(宗) | 行政强制执行数(宗) | 合计 | |||||||||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扣押财物 | 冻结存款、汇款 |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 划拨存款、汇款 |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 代履行 | 其他强制执行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1 | 广州市民政局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合计 | 1 |
说明:
1.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务”、“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2.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 的统计范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表四
广州市民政局2018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政征收 | 行政检查 | 行政裁决 | 行政给付 | 行政确认 | 行政奖励 |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 ||||
次数 | 征收总金额 (万元) | 次数 | 次数 | 涉及金额 (万元) | 次数 | 给付总金额 (万元) | 次数 | 次数 | 奖励总金额(万元) | 总数 | ||
1 | 广州市民政局 | / | / | 138 | / | / | 7780 | 132.5540 | 52 | / | / | 1351 |
2 | 广州市殡葬管理处 | / | / | / | / | / | / | / | / | / | / | 251 |
3 | 广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 / | / | / | / | / | / | / | 170320 | / | / | / |
4 | 广州市救助管理站 | / | / | / | / | / | 3449 | 1760 | / | / | / | / |
5 | 广州市救助管理站市区分站 | / | / | / | / | / | 10496 | 2344.83 | / | / | / | / |
6 | 广州市社会捐赠站 | / | / | / | / | / | / | / | / | / | / | 0 |
7 | 广州市殡葬服务中心 | / | / | / | / | / | / | / | / | / | / | 35952 |
8 | 广州市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 / | / | / | / | / | / | / | / | / | / | 64446 |
合计 | / | / | 138 | / | / | 21725 | 4237.384 | 170372 | / | / | 102000 |
说明:
1. “行政征收次数”的统计范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征收完毕的数量。
2. “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范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
3. “行政裁决次数”、“行政确认次数”、“行政奖励次数”的统计范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决定的数量。
4. “行政给付次数”的统计范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给付完毕的数量。
5.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范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宗数。
第三部分 广州市民政局2018年度行政执法情况说明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说明
本局2018年度行政处罚总数为33宗,罚没收入0元。
本局2018年度行政处罚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
本局2018年度行政处罚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说明
本局2018年度行政许可申请总数为1154宗,予以许可1063宗。
本局2018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
本局2018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说明
本局2018年度行政强制总数为1宗。
本局2018年度行政强制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
本局2018年度行政强制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
四、行政检查实施情况说明
本局2018年度行政检查总数为138次。
本局2018年度行政检查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确认违法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
本局2018年度行政检查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判决确认违法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
五、行政给付实施情况说明
本局2018年度行政给付总数为21725次,给付总金额 4237.384万元。
本局2018年度行政给付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给付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给付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履行给付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给付总数的0%。
本局2018年度行政给付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给付总数的0%;判决履行法定职责、履行给付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给付总数的0%。
六、行政确认实施情况说明
本局2018年度行政确认总数为170372次。
本局2018年度行政确认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确认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确认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确认总数的0%。
本局2018年度行政确认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确认总数的0%;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给付总数的0%。
七、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说明
本局2018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为102000宗。
本局2018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
本局2018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