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规范和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管理,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促进教育公平,在前期广泛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我局拟定了《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见附件),并经市招生考试委员会会议审议和市政府审定。现根据《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要求,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如有不同意见,请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市教育局反映(通讯地址:广州市西湖路83号广州市教育局,邮政编码:510030,电子邮箱: ywjyzs@163.com )。所提意见,必须说明具体理由和依据,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或者电子邮件要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否则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附件: 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广州市教育局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