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府规〔2019〕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做好机构改革后我区规范性文件的有效延续,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推进减证便民、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区政府对现行有效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保留区政府规范性文件10件。
二、集中修改区政府规范性文件13件。
三、纳入计划修改区政府规范性文件11件。
四、废止(含自然失效)区政府规范性文件11件。
附件1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保留).docx
附件2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集中修改).docx
附件3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纳入计划修改).docx
附件4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废止、自然失效).docx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