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单位:
《广州市天河区“文旅体一证通”行政审批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实施过程如遇问题,请径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反映。
广州市天河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6月13日
广州市天河区“文旅体一证通”行政审批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12”思路举措,贯彻实施广州市“文旅体一证通”行政审批改革工作部署,不断深化全区文旅体“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文旅体市场繁荣发展,推动打造“国际演艺中心”目标实现。根据《广州市“文旅体一证通”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贯彻“让群众少跑路”的政务服务理念,充分发挥营商环境改革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牵引作用,深化全区文旅体“放管服”改革,降低政府行政成本和群众办事成本,强化行政服务指导,优化审批流程,进一步减环节、优服务、强功能,提信心,促消费,积极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不断培育壮大文旅体产业新业态,推动文旅体市场繁荣发展。
二、组织架构
成立天河区“文旅体一证通”行政审批改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文旅体一证通”工作领导小组,该工作领导小组不纳入区级议事机构),负责定期研究改革实施重点事项,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刘庆进 区委常委 副区长
副组长:江 波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
成 员:王 俊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梁榕伙 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崔理镇 区住建园林局副局长
杨思华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陈秀革 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副局长
李佳英 区公安分局副大队长
郑良佳 区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文旅体一证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主要领导兼任,副主任由区委宣传部(区新闻出版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各1名分管领导担任。由区委宣传部(区新闻出版局)、区住建园林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组成“文旅体一证通”准入初审机构,对口落实“文旅体一证通”准入初审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自身职能指定一名相关科室负责人或经办人员落实日常工作,确保“文旅体一证通”工作顺利开展。
三、工作内容
“文旅体一证通”,是指政府作为审批主体,将相关行政审批事项整合,进行统一的可行性事前服务,在行政审批过程中简化审批事项申报材料,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达到减环节、优服务、强功能的目标。
四、适用对象及条件
“文旅体一证通”适用于天河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文化、旅游、体育等综合业态经营的内资企业。根据不同类型对象,分别实施“穗园通”“穗演通”。
(一)穗园通
“穗园通”,是指在文化产业园区内,由政府对园区、园区对其内的经营主体进行统一的可行性事前服务。
1.适用对象:文化产业园区。
2.适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文化、旅游、体育等综合业态经营的内资企业。园区占地面积不少于7万平方米。
(二)穗演通
“穗演通”,是指在同一演艺场馆(体育场馆)举办的营业性演出活动,实施“简材料、缩时间、优流程”为主的新型服务模式。
1.适用对象:演艺场馆、体育场馆。
2.适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文化、旅游、体育等综合业态经营的内资企业。演艺场馆内观众人数1000人以上,体育场馆内观众人数5000人以上。
五、工作措施
(一)穗园通
1.把电影院、娱乐场所、网吧等文旅体领域审批事项融合为一个准入项目,由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为园区颁发一张“文旅体一证通”,实现“一次申请、一证准营”。
2.园区获得“文旅体一证通”后开展相关业务,市、区相关审批部门实行前置服务,按行政审批规定对事项的要素进行审核和监管,对可能影响安全的风险进行核查和销项。需要办理规划、建设、土地、消防、卫生、环境、食品等审批手续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推行承诺制信任审批。市、区相关审批部门列明相关办理事项的设立条件、监管依据、法律责任等,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获得“文旅体一证通”的园区内的经营主体签订承诺书后,达到法定条件后即可从事特定经营活动。
(二)穗演通
1.简材料:简化申报材料,营业执照等4份基础材料有效期内一次提交审核,不再重复提交。
2.缩时间:广州市天河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审批国内营业性演出的时限缩减至2个工作日内;公安机关受理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审批时间减缩至3个工作日内,在确保安全前提下,依法最大限度核定观演人数。
3.优流程:建立“一站式”联合审批机制,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对营业性演出审批、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审批进行对接联调,优化流程,快审快办,提高审批效率。
六、职责分工
(一)区委宣传部(区新闻出版局):负责将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等2项行政审批事项纳入“文旅体一证通”,对纳入“文旅体一证通”的企业开展业务指导,加强监管。
(二)区发展改革局:负责将“文旅体一证通”工作纳入区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支持、指导天河区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
(三)区住建园林局:负责对纳入“文旅体一证通”园区内的企业办理相关消防报建手续开展业务指导。
(四)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文旅体一证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将娱乐场所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等28项行政审批事项纳入“文旅体一证通”,对纳入“文旅体一证通”的企业开展业务指导,加强监管。负责做好与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沟通协调,确保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审批等3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顺利实施。
(五)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纳入“文旅体一证通”园区内的个体工商户申领营业执照开展业务指导。
(六)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按照‘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要求,指导“文旅体一证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一步优化业务办理流程,简化办事材料,推动相关事项全流程网办,实现办事零跑动。负责对纳入“文旅体一证通”园区内的企业申领营业执照开展业务指导。
(七)区公安分局:会同区文化行政部门对营业性演出审批、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审批进行对接联调,优化流程,快审快办,提高审批效率。
(八)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对纳入“文旅体一证通”园区内的企业办理消防安全检查相关手续开展业务指导,加强监管。
七、业务流程
(一)申报。载体运营企业自主申报,提交营业执照、承诺书等材料。
(二)核查。准入初审机构核查载体运营企业是否符合办理条件。
(三)征求意见。对符合条件的载体运营企业,“文旅体一证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成员单位征求意见,确定是否无异议。
(四)上报备案。对征求意见无异议的载体运营企业,“文旅体一证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市“文旅体一证通”审核部门备案。
(五)通知颁证。对备案后的载体运营企业,颁发“文旅体一证通”。
(六)协同服务。载体运营企业获得“文旅体一证通”后,各部门通过实施事前服务、简材料、缩时间、优流程、承诺制信任审批、场景应用等多种方式支持载体运营企业及入驻企业开展业务。
八、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2024年5月前)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根据《广州市“文旅体一证通”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方案》,牵头起草区工作实施方案,拟定事项清单目录,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后,报请区政府审定实施。
(二)组织实施(2024年5月至长期推进)
成立“文旅体一证通”工作领导小组,有序推进改革工作。“文旅体一证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加强事前联调、事中事后监管,互相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共享,进一步提升准营便利。
(三)阶段评估(2024年)
按照市文广旅局统一部署,对“文旅体一证通”行政审批改革整体运行情况进行阶段总结,对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一)加强领导,落实各方责任。“文旅体一证通”是“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一项新举措,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大组织领导力度,切实把该项工作作为本部门重点工作来抓,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弘扬正能量,立足自身职责,对照责任分工,建立联动合作机制,全力推进“文旅体一证通”行政审批改革落地实施。载体运营企业要指定专人跟进“文旅体一证通”工作,积极配合相关单位的工作,严格执行行业规范,守法守规经营。
(二)加强协作,提升服务效能。各相关单位要强化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强化事前服务,简化申报材料,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推动“文旅体一证通”全流程网办,实现办事零跑动,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让群众和企业办事更方便快捷。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相关单位要重视宣传推广力度,充分运用各类宣传资源。加大对“文旅体一证通”改革政策解读工作,扩大“文旅体一证通”行政审批改革的社会知晓度,形成良好氛围。
(四)加强管理,完善监管机制。各相关单位要及时跟进“文旅体一证通”企业的后续管理,及时完善信用监管机制等相关监管措施,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督促经营主体严格执行行业规范,守法守规守信经营。对有重大安全隐患、重大意识形态风险隐患的已颁证企业,各相关单位要及时报告“文旅体一证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相关退出事项。
(五)加强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企业的业务培训,使企业熟悉“文旅体一证通”的审批事项的办理条件、材料、流程。相关审批部门服务要主动靠前,及时了解企业的需求,提供有力的业务支持和贴心服务。
附件1:天河区“文旅体一证通”行政审批改革—穗园通事项清单.docx
附件2:天河区“文旅体一证通”行政审批改革—穗演通场馆名单(第一批市颁证).docx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