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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南沙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补充通知》解读

  • 2018-05-10
  • 来源:南沙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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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对象

来穗人员须持有在广州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1年(计算截止时间至当年831日),并在广州市内具有稳定职业、稳定住所、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其随迁子女年满6周岁且不满7周岁(至申请入学当年831日止)要求入读我区小学一年级,或应届小学毕业希望升读我区初中一年级。具体条件详见附表1

二、申请流程

申请人直接输入“广州市南沙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系统”(以下简称“系统”)链接jfrx.gznsjy.net,注册并录入申请信息。

(一)51222日,申请人网上报名并填写信息。

(二)52627日,申请人携带如下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现场审核点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点详见附表2):

1.申请人(含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工作证明(待业无需提供)。

2.申请入学子女身份证(若小孩未办理身份证,出示有身份证号的户口簿)、学籍表(小升初提交)。

注:1.若申请人(含配偶)及其子女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须提供申请人结婚证、子女出生证等证明相互关系的有效材料;2.若申请人不是申请入学人的父母,须提供公证部门开具的能证明双方监护关系的文件(如公证书、法院判决书等);3.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三)528日~6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各职能部门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和积分审核。

1.计生情况(审核点详见附表3);

2.居住、房产(租房)情况(审核点详见附表4);

3.社保、工作情况(审核点详见附表5),涉及社保、就业情况的审核需到现场进行,现场审核前请到广州市医保局南沙分局(南沙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打印医保缴费历史(大岗、东涌、榄核三镇直接在镇劳动保障中心确认);有省社保局参保纪录的,则需提供省社保局参保缴费纪录。

(四)61516日,在南沙区政府门户网站(点击“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教育信息”栏目,http://www.gzns.gov.cn/zwxxgk/zdlyxxgk/jyxx/)公布招生学位和申请人积分段等数据,申请人可在系统内查阅自身的资格审核、积分和排位结果,如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疑问或异议,可持相关材料到对应审核单位进行咨询和复核,系统将根据复核结果重新判定结果自动计算积分。

(五)61720日,符合“第一批投档”资格的来穗人员登录系统填报志愿。

(六)62223日,进行“第一批投档”并公布投档结果。

(七)62426日,“第一批投档”录取情况公示。

(八)62871日,符合“第一批投档”资格但未被投档录取,以及符合“第二批投档”资格的来穗人员登录系统填报志愿。

(九)723日,进行“第二批投档”并公布投档结果。

(十)757日,“第二批投档”录取情况公示。

(十一)7811日,补录填报志愿。

(十二)71213日,公示补录投档结果。

公示结束后,申请人带同随迁子女到录取学校办理注册入学手续(另行通知),其他注意事项请留意南沙区政府门户网站“教育信息”栏目公告。

三、咨询电话

(一)区招考办:39050023

(二)东涌镇教育指导中心:3490209834911938

(三)大岗镇教育指导中心:3498632334986326

(四)榄核镇教育指导中心:8492680384926806

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

2018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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