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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建华参加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执法检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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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5-07
  •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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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做好台胞投资保护工作

5月5日至5月6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的执法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召开座谈会并分组进行实地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建华,副主任凌伟宪、李力、吴树坚、赵小穗、张嘉极,秘书长陈小清,市人大常委会全体委员、部分市人大代表参加了执法检查活动。

陈建华在座谈会上作了讲话。他指出,自1984年广州迎来第一家台资企业落户投资以来,全市台资企业累计3028家,投资总额140.38亿美元,台商和台资已成为广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广州推进改革开放做出了积极贡献。

陈建华强调,市政府及有关单位要研究制定相关政府规章,进一步完善台胞投资保护工作机制。要建立台胞投资信息共享平台,发挥台商投资服务、台胞投诉协调工作机构的职能作用,提升台湾同胞投资保护工作水平。要着眼长远,以钉钉子的精神依法做好台胞投资权益保障工作,想方设法解决涉及台胞投资权益的历史遗留问题,着力推进解决台商投资配套、台胞子女入学、台胞医疗等台胞关心的切实利益问题,把解决台胞投资权益实际问题作为检验执法检查活动成果的重要标准。要大力引导支持台胞投资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不断加强穗台高新技术产业、高端服务业、金融业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努力把广州建设成海峡两岸创业、创新基地。

(编辑:蔡海威;审发:梁文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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