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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广州市道路旅客运输客流高峰期间临时调用客运运力管理实施细则》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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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1-19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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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解读内容如下:

  一、出台《细则》的必要性和目的

  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八条 “在春运、旅游‘黄金周’或者发生突发事件等客流高峰期运力不足时,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临时调用车辆技术等级不低于二级的营运客车和非营运客车开行包车或者加班车”的规定,市交通运输局在道路客流高峰期运力不足时临时调用营运客车和社会非营运客车作为补充运力以安全、快速疏运客流,并根据国家、省级层面的有关文件内容对被调用车辆的技术及安全条件进行把关,符合条件的车辆方予以调用。

  由于国家、省、市等未有相关法律法规对具体调用车辆的条件进行明确细化,造成在实际工作中缺乏具体合法有效的可操作性依据。为使临时调用车辆工作有规可循,同时确保被调用车辆安全可靠,亟需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客车的调用条件,禁止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作为调用运力,避免车辆“带病上路”。

  二、《细则》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三)《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三、关于《细则》主要内容的解读

  《细则》共10条,现就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第二条明确了细则的实施主体。

  (二)第三条明确了细则的适用范围及调用管理对象。

  (三)第四条明确了细则的实施原则,允许调用的时间节点、调用对象及优先调用原则。

  (四)第五条明确了对营运客车所属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要求。

  (五)第六条明确了被调用营运客车需满足的条件。

  (六)第七条明确了被调用非营运客车需满足的条件。

  (七)第八条明确了符合调用条件的车辆应取得的运行证明及驾驶员的准入条件。

  (八)第九条明确了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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