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至12月广州市经认定的其他人员获得医疗救助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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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2-25
  • 来源: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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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州市医疗救助办法》规定,2020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市经认定的其他人员共276人获得医疗救助,资助医疗费用共计3,563,186.97元。现将医疗救助情况向社会公示。社会公众对公示结果提出建议和意见的,请向广州市医疗救助服务中心反映或提交。途径有:

  1.信件邮寄至: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99号12楼广州市医疗救助服务中心(邮政编码:510032);

  2.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yljzglb@163.com;

  3.电话:020-81499908;

  4.传真:020-81617679。

  建议社会公众在提交意见时能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能和您作进一步联系。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2020年11月至12月广州市经认定的其他人员获得医疗救助情况表.doc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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