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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公路建设市场督查的实施细则》的解读

  • 2017-12-19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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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政策原文: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公路建设市场督查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政策解读内容如下:

为加强我市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路建设市场环境,保证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从业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市交委编写了《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公路建设市场督查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一、制定文件的目的和必要性

(一)目的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省交通运输厅有关公路建设市场督查工作规则,和行政检查事项“双随机”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我市公路建设市场督查工作的统一组织、分级管理、随机抽查、专家参与的工作方式。

(二)必要性

1.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建设市场督查的工作规则》,各地级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的公路建设市场督查自查和抽查工作,并根据省规则,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2.按照《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和深入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二、法律政策依据

(一)国家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主席令2004年第19号)。

(二)国家部委规章和政府规章:《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14号)。

(三)交通运输部和省交通运输厅规范性文件:《公路建设市场督查工作规则》(交公路发〔2015〕59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建设市场督查的工作规则》(粤交基〔2016〕698号)。

三、起草过程及征求意见情况

2017年5月,委基建处起草完成《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公路建设市场督查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并发文征求相关区交通(运输)局、市道路养护中心、广州交投集团等单位意见。2017年6月,委基建处收集汇总各单位意见,各单位均无修改意见。2017年7月,完成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相关工作,未收到修改见。

四、主要内容说明

《实施细则》主要是从督查内容与方式、督查工作要求、结果处理等方面对公路建设市场督查工作进行明确并提出相关要求。

(一)督查内容与方式

督查主要内容包括:市场准入管理、建设程序执行、招标投标管理、信用体系建设、合同履约管理、造价管理、变更管理、质量安全及其它相关专项等工作内容。督查工作采取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实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

(二)督查工作要求

市交委会根据全市公路建设市场总体情况及公路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在每年第一季度制订年度督查工作计划,确定年度督查区域、项目和具体要求,向被督查的区和项目下达督查通知并组织实施。《实施细则》还明确了督查组领导的选派、督查专家库的组建和抽取工作,以及督查项目的抽取等相关要求,并明确了各被检查单位的资料准备,督查流程等。

(三)结果处理

被督查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负责组织相关单位按督查意见提出的整改要求,在接到督查意见后一个月内,提交书面整改情况报告。由市交委根据整改情况组织复查,直至达到整改要求。对存在重大问题的,应进一步调查核实,进行专项督查。将市场督查所涉及从业单位和人员的相关信息纳入信用管理,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中予以记录,并纳入当年度的信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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