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服务 > 最新服务 > 公用事业

2018年度“河湖长制”考核结果出炉

  • 听全文
  • 2019-08-27
  • 来源:广州日报
  • 分享到
  • -

将作为干部奖惩任免重要依据

黄埔、天河、越秀治水成绩优秀

昨日(8月27日),广州市河长制办公室公布了2018年度“河湖长制”考核结果,纳入考核的区一共有11个,黄埔、天河、越秀3个区考核等次为优秀;南沙、花都、增城、海珠、从化、荔湾、白云、番禺8个区考核等次为良好。

根据《广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对考核优秀的黄埔、天河、越秀区予以通报表扬。市河长办透露,本次考核结果将同步抄送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147条黑臭水体中已有142条不黑不臭

根据《广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和《广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2018年考核实施方案》规定,6月中旬,广州市河长办组织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六个检查组,通过查看现场、查阅资料和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全市11个区2018年度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综合考核,考核结果并经市第一总河长、市总河长审定,已正式向各区人民政府下发。

2018年,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和市的工作部署,聚焦管好“盆”护好“水”,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从“见河长”到“见行动、见成效”上来,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各项任务落实;实现了力量、行动、成效、手段“四个升级”,形成“河长领治、上下同治、部门联治、水陆共治”的工作格局,全市河湖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018年,广州市成功退出全国“水环境达标滞后地区”行列,入选国家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示范性城市。截至目前,经第三方评估,上报国家监管平台的147条黑臭水体中有142条不黑不臭,达标率为96.6%,达到了国家考核目标。5月7日,国家生态环境部公布了地级及以上城市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排名,广州成功脱离水环境质量较差的后30位城市名单。今年7月公布的全省2018年度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中,广州取得了全省排名第二、综合等级优秀的好成绩。

与此同时,监测数据显示,今年1~6月,13个考核断面中,8个断面水质同比好转,其中鸦岗断面水质由劣Ⅴ类提升为Ⅳ类;蕉门、大坳等5个断面水质上升了一个类别。

持续推进网格化治水加快碧道建设和小微水体整治

经各组考核汇总,各区2018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考核得分均高于90分。分别为:黄埔区97.17分、天河区96.05分、越秀区95.92分、南沙区95.85分、花都区95.33分、增城区94.52分、海珠区93.70分、从化区92.51分、荔湾区92.20分、白云区92.11分、番禺区92.07分。

根据考核方案,考核分值为90分以上且排名前3位的,考核结果为优秀;90分以上且排名第3位之后,以及80分以上90分以下的,考核结果为良好。最后经市河长办综合评定,全市各区2018年考核等次均为良好以上,其中黄埔、天河、越秀3个区考核等次为优秀,南沙、花都、增城、海珠、从化、荔湾、白云、番禺8个区考核等次为良好。根据《考核办法》,对考核优秀的黄埔、天河、越秀区予以通报表扬。同时,本次考核结果将同步抄送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广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希望考核优秀的区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其他区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各区、各部门、各级河长要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敢于担当、攻城拔寨,积极落实市总河长令,坚持“3-4-5”治水思路(即“源头减污,源头截污、源头雨污分流”的原则,持续推进“四洗”清源行动,坚持“控源、截污、清淤、补水、管理”的技术路线),持续推进网格化治水,加快碧道规划建设和小微水体整治,确保13个国考、省考断面水质稳定改善,纳入国家监管平台的147条黑臭水体全部消除黑臭,坚决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提升广大市民对良好水环境获得感和幸福感。


上半年市河长办问责199人

共发出8份问责通知仍要加大监督问责力度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广州市2019年民间(企业)河长座谈会上获悉,2019年上半年,市河长办监督问责组对39个水环境治理问题进行了认真处理,共发出8份问责通知,对199名人员做出了问责处理。与此同时,市河长办指出,目前黑臭水体整治成果仍很脆弱,仍需加强黑臭河涌问题整改力度,加大监督问责力度,重点提高基层河、湖长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让巡河治水不走过场、不走形式。

抽查3400余次各级河长电话接听率均超9成

市河长办在座谈会上通报今年上半年广州河(湖)长制的工作情况。截至6月底,纳入住建部监管平台的147条河涌中,已有142条达到不黑不臭,达标率为96.6%;持续推进“五清”专项行动,截至6月底已基本完成“五清”工作任务。

各级河长按《广州市河长湖长巡查河湖指导意见》积极开展河(湖)巡查工作。今年上半年,全市涉及黑臭河涌的区级河长96人,巡河达标率76.47%。全市涉及黑臭河涌的镇街级河长259人,巡河达标率90.78%。全市涉及黑臭河涌的村居级河长557人,巡河达标率89.36%。

2019年上半年,全市共计抽查河长电话接听情况3409人次,其中,区级河长电话接听率为100%,镇街级河长电话接听率为98.11%,村居级河长电话接听率为93.74%。根据村居级河长电话接听抽查情况来看,接听率排名前三的是越秀、黄埔、南沙区,分别为98.06%、96.19%、95.15%。

此外,根据广州河长管理信息系统统计,2019年上半年,全市通过河长APP上报、电话投诉、微信投诉提交问题32020宗,办结28896宗,办结率90.24%。其中,办结率排在前三的是海珠、增城、南沙区,分别为95.57%、95.09%、94.77%。

整治成果仍很脆弱要加大监督问责力度

市河长办还透露,2019年上半年,市河长办监督问责组对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新闻媒体曝光、市直单位移送的39个水环境治理问题进行了认真处理,共发出8份问责通知,对199名(含处级干部31人、科级干部17人、村居级干部141人、其他10人)人员做出了问责处理。与此同时,各区河长办主动发现问题,对18名(含处级干部4人、科级干部2人、村居级干部6人、其他6人)在水环境治理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工作人员予以问责或做出了处理,包括诫勉(1次)、通报批评(6次)、责令书面检查(11次)、约谈(3次)。综合市交办和各区主动问责情况来看,番禺、花都、黄埔区问责人数较多,分别有70人、65人、45人,越秀、天河、荔湾、南沙、从化区暂未有人员被问责。

市河长办同时指出,目前黑臭水体整治成果仍很脆弱。一是目前正值雨季,受排水体制限制,且部分河涌排放口采用简单封堵,存在水质反弹风险;二是个别黑臭河涌水质仍不稳定。根据国家、省规定,对黑臭现象反弹、群众有意见的,经核实将重新列入城市黑臭水体清单。

此外,水环境治理执纪问责力度不足。部分区没有严格按照《广州市水环境治理责任追究工作意见》的要求进行问责,而是通过“批评教育”的方式敷衍了事,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在具体落实问责工作过程中,存在对交办事项反馈不及时,主动性不够,力度不平衡的现象。

市河长办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强黑臭河涌问题整改力度。重点对未通过市级复评的河涌,逐条分析原因,查缺补漏,力争在国家验收前全部消除黑臭。各区在工程建设、排放口整改、水质保持、河面、河岸保洁等方面做好功夫,对于市复核发现的问题进行核实整改,确保国检通过率达到90%以上。

与此同时,还要织密监督网络,加大监督问责力度。将督促各区河长办强化履责担当,重点提高基层河、湖长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让巡河治水不走过场、不走形式。对部分区报来的问责结果,属于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的,该打回去就打回去,责成重新处理,必要的提请移交给市纪委监委。对后果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处理并全市通报。


评论:落实河长制促进“河长治”

25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就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这也是短短4年多时间内,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并进行专题询问。其中,如何落实河长法律责任、提高河长履职能力等当前水污染防治的要害和难点,得到了国务院相关部门负责人的积极回应。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着眼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的重要部署,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自河长制实行以来,各级河长积极行动,就老百姓反映强烈的乱围乱堵、乱占乱建、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河湖突出问题进行整治,一些河湖基本消除黑臭,一些河湖水质明显提升。然而,在执法检查中,有的河长有名无实、有的履职能力和水平还不够等问题依然存在。进一步细化履职责任、创新管理手段,已成为深化水环境治理的迫切需要。

一方面,河湖的许多问题具有长期性、累积性,把河流管好、治好,需要河湖长将责任放在心里、扛在肩上,把巡、管、护、治等各项工作办实办好。另一方面,河长、湖长制体系刚刚全面建立,从“有名”走向“有实”,需要边实践边摸索,创造性地解决好干什么、谁来干、怎么干、干不好怎么办的问题。

为此,去年10月,水利部专门出台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的实施意见,明确河湖长的具体任务和要求。全国多个省市也出台了河长制等涉水地方性法规,对河湖长工作任务作出规定。以广州为例,为全面打好剿灭黑臭水体攻坚战,广州在四级河长的基础上,创新设置九大流域河长,实现河长湖长全覆盖;率先制定黑臭水体污染源作战图,挂图作战、销号管理;设立治水网格,把任务分解到片区、落实到人头……一系列创新举措落地见效,推动治水治污工作迈向新的阶段。目前,全市112条黑臭河涌已有107条“初见成效”,“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的城乡环境,使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大大提升。

落实河长制,管好河也要管住人。除了要创新办法、精细管理,为河湖长工作创造有利条件,还得强化问责、加强监管,确保整治力度不松劲、效果不走样。在这方面,广州积极探索“互联网+”治水模式,在全省率先推出“广州河长APP”,实现“河长巡河、河长督查、公众监督”多层次功能,有效提升河长管理效率和监督力度。今年上半年,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治水职责,广州河长办对199人做出问责处理,各区河长办主动发现问题,对18人予以问责。接下来,广州还将持续加大问责力度、织密监督网络,在容易存在“死角”、人力巡查难度较大的地方,探索利用无人机等辅助设备开展巡查工作,力求巡河治水不走过场、不走形式。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不抓落实,再好的蓝图也是镜花水月。让绿水青山成为金山银山,是一个持续用力、久久为功的过程。各级河长要扑下身子、沉到一线,全身心投入到污染防治攻坚战中;有关部门也要规范考核、强化问责,真正让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优美环境成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广州日报评论员毛梓铭)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关注 · 广州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