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11年广州市深化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实现“四年大发展”的关键之年。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2011年全市体制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届八次全会和市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总目标,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以建设国际商贸中心和世界文化名城为战略重点,以深化改革开放为动力,继续推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我市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为建设幸福广州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一、重点改革任务
(一)加快政府转型,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
积极推进简政强区(县级市)事权改革,扎实推进增城市学习顺德大部门体制改革经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抓好增城市新塘镇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简政强镇事权改革试点,全面推进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工作。按照《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简政强区(县级市)事权改革的决定》,制定事权改革实施意见和配套措施,扩大区(县级市)、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推进管理中心下移,重点围绕经济管理、城市管理、社会管理三个方面,进一步理顺事权关系,优化垂直(双重)管理部门管理体制,改进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完善财政保障机制和创新用人制度;加强检查评估,完善行政问责制度。创新审批方式改革试点,梳理跨部门事项审批流程,开展跨部门事项优化审批流程试点。在中新广州知识城开展行政审批零收费试点,在广州开发区、南沙开发区和增城开发区等3个国家级开发区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减少收费项目、优化发展环境方面先行先试。推进部门预算编审制度,着力做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推进行业协会改革,进一步健全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制度。
(二)深化企业改革,增强微观经济主体活力。
加大国有企业改革力度,继续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全面推进产业升级,实施调整优化战略、创新驱动战略、项目带动战略和资本运营战略,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方式,创新管理体制;加快企业上市,加快资本扩张,推进10家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公司,推进广州酒家、珠江钢琴2家公司整体上市。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实施民营企业上市梯度培育工程、龙头企业培育工程和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建设民营、中小企业创新基地,构筑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着力增强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培育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立民营经济工作综合评价和考核体系;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立广州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服务联盟,帮助民营、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大提高。
(三)完善要素配置机制,健全现代市场体系。
推进广州银行设立佛山分行、南京分行。加快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跨区域经营步伐。做强做大广州产权交易市场,探索以市场手段推进节能减排工作,争取省支持设立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申请恢复设立广州期货交易所,争取设立广东科技发展银行、争取广州高新区列入国家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扩大试点园区、探索设立区域性OTC(柜台交易)市场,争取成为全国保险业综合改革创新试点城市,全面推进跨境人民币结算,大力推动进出口贸易、跨境服务贸易和其他经常项目交易使用人民币结算,探索推进资本项目人民币结算。完善自主创新体系,继续推进国家级创新型城市试点建设,印发并加快实施《广州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广州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0-2015年)》和《关于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决定》;继续推进创业投资业发展,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同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与科技部共同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创新联合基金。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争取列入国家科技保险创新试点城市。建设国家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城市。申报省海洋综合开发示范区,制定配套综合改革政策,推进海洋综合开发。推动建设低碳示范城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制度障碍,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加强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继续推进增城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加快推进“三旧”改造,改善城市环境。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建立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机制,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扩大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和颁证范围,推进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制定出台《广州市集体土地及房地产登记规范(试行)》、《广州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深化花都区花山镇、从化市城郊街、增城市小楼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试点;充分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开展多种形式的土地整理。加强中心镇建设,把中心镇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节点,进一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建立林权交易平台,推进林业投融资改革,建立配套机制完善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
(五)构建开放合作新机制,提升区域合作水平。
推进广州国家级开发区创新发展模式改革试验。推进中新广州知识城建设工作,积极争取省政府向知识城下放省一级管理权限,推进知识经济创新发展模式改革试验,制定《中新广州知识城条例》。开展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推进国家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推进建设南沙CEPA(内地与港澳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先行先试综合示范区,积极研究设立南沙粤港澳国际航运综合试验区的可行性,推进粤港、粤澳合作联席会议框架下的穗港、穗澳政府间合作机制,全面推进穗港澳紧密合作。充分发挥南沙保税港区的政策和功能优势,与港澳携手打造海港国际贸易集聚区和国际航运服务集聚区,积极研究金融、保险、免税购物、贸易便利化等改革试点,探索进一步发展离岸金融等创新业务,推动南沙保税港区向连接粤港澳、辐射泛珠三角地区和东南亚地区的自由贸易园区转变。
(六)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着力点,力争社会领域改革重点突破。
推进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开展“依托教育信息化促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改革试点,制订实施方案,编制任务分解书;开展地方政府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出台“开展地方政府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试点”的相关实施方案和工作意见;推进广州学习型社会建设试点,继续构建广州数字化学习港、开展终身学习的数字化资源库。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继续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进一步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稳步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以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为抓手,全面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加大投入、大规模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切实提高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完善农转居人员养老保险;研究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并轨问题;实现将35岁以上农村居民全部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的目标;加快推进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和广佛同城医保合作;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制度管理,力争实现全市老工伤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范围;继续深化生育保险市级统筹范围和外来工参加生育保险工作;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建立健全多层次居民养老、医疗保障体系。加大住房保障,完善现有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房制度,出台实施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加快构建和完善多层次的住房供应和梯级消费体系。
(七)创新社会管理体制,着力建设和谐社会。
推进社会管理综合改革试点,开展社区居委会改革,建立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的新型街道社区居委会工作考核机制;推进“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在全市20个街道开展试点工作,着重点在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以及在传统社区服务中引入专业社会工作;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力度,增强其服务社会能力;进一步加强社工培训和管理,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提高社区服务精细化、科学化水平。创新人口服务和管理体制,积极推行居住证制度,探索和完善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办法,确保积分制入户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有序进行。
二、组织实施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 2011年3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