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市文艺报刊社是由广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管的广州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出版《广州文艺》杂志、《诗词》报两类刊物。《广州文艺》杂志(国内统一出版号为CN44-1015/1)是广州市唯一的文艺期刊,也是广东省优秀期刊,《广州文艺》一直秉承着“都市、青春、人文、原创”的办刊宗旨,以新鲜活泼,真实亲切的办刊理念,以广州独特的文化优势为依托,形成了以现代都市文学艺术为主体的期刊风格,培养了大批省内以至国内知名的作家,深受广大读者欢迎和喜爱,被誉为“南中国的文化彩虹,大时代的精神绿洲”。《诗词》报(国内统一刊号:CN44―0021)是一份半月刊诗词类文艺刊物,是目前国内唯一一份具有国内统一刊号,面向海内外发行的传统诗词刊物。自1985年创刊至今近30年来,始终坚持:继承和发扬我国诗词艺术的优良传统,探索诗词的改革与创新道路,繁荣当代诗词创作,为三个文明建设服务的办报宗旨。
现因《广州文艺》杂志、《诗词》报两刊的业务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业务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公开招聘相关业务人员10名(详见附件:广州市文艺报刊社2013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应聘人员一般须具备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的基本条件;
4、应聘人员必须有广州市常住户口或符合准入条件;
5、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6、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有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各岗位应聘条件请查阅《广州市文艺报刊社2013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人员。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和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考者请到广州市东风中路503号东建大厦6楼市文联会议室现场报名。
2、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须有省学历鉴定部门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相关专业技能证书、现工作单位同意函、计生证明和有关证明材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报名时间
2013年4月26、27、28日(上午9时-下午5时)。
(三)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3年5月8日上午9时—11时
笔试地点:广州市东风中路503号东建大厦6楼市文联会议室。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由笔试考题命题小组进行命题、考试和阅卷,笔试内容:编辑职位的主要是文学艺术、诗词方面的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文学艺术创作、文字编辑和诗词创作、欣赏、修改等知识以及美术编辑能力等;其他人员主要是政治理论、行政职业能力、综合文字、时事政治等,主要测试行政职业能力和写作,时间为120分钟。2013年5月14、15日公示笔试成绩并通知入围者面试。
(二)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和招考职位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参加面试的应聘者属于应届毕业生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现工作单位同意应聘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所持证件必须是原件,复印件无效。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专业运用能力,是否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等。
六、体检和考核
以总成绩的高低排序,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不合格者不进入考核。体检不通过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进入体检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者进行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在参加面试且体检合格者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发布《招聘公告》的范围内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市人社局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工资待遇按广州市相关规定执行。
(三)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履行岗位职责;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聘期一年。
(四)其它具体事项由双方自愿协商确定。
八、其它有关事项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成绩公布时的通知为准。
(二)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三)在职的应聘人员应主动将应聘意向报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并经同意。由于未经原单位同意而所引起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四)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广州市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五)本次公开招聘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hrssgz.gov.cn)、广州文联网(www.gzwl.org.cn)、广州文艺网(www.guangzhouwenyi.com)上发布公告。
本公告由广州市文艺报刊社公开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由广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监督。
联 系 人:饶女士 电 话:83357769
金先生 电 话:83553184
李女士 电 话:83806897
传 真:83806897
监督电话:83550910 联系人:翁女士
广州市文艺报刊社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二日
(审发:党小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