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内容如下:
一、政策的制定背景是怎么样的?
答:随着城市的发展,重大活动举办次数日益增多,同时,春运、节假日期间,白云机场、广州南站等重点站场存在到达旅客较多、巡游出租汽车运力不足的情况,需要安排巡游出租汽车运力做好重点区域和枢纽站场运输保障。但目前行业暂未出台指导、规范巡游出租汽车运输保障工作开展的规范性文件,特别是《广州市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9年11月1日正式实施,为做好《条例》的贯彻执行,提升行业形象和服务水平,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制定了《办法》。
二、政策的制定原因及思路是什么?
答:近年来,国家、省、市等层面陆续出台了新的出租汽车行业法律法规,同时,随着城市的发展,重大活动举办次数日益增多,同时,春运、节假日期间,白云机场、广州南站等重点站场存在到达旅客较多、巡游出租汽车运力不足的情况,需要安排巡游出租汽车运力做好重点区域和枢纽站场运输保障。同时,在开展运输保障任务过程中,巡游车空驶前往保障地点、在保障地点等候调度等因素均可能对企业和驾驶员造成营运损失,应当予以适当补偿。目前行业暂未出台指导、规范巡游出租汽车运输保障工作开展的规范性文件,特别是《广州市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9年11月1日正式实施,为做好《条例》的贯彻执行,出台指导巡游出租汽车承担政府指令性运输保障任务补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显得非常迫切和必要。
《办法》的制定遵循不与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国家标准冲突、抵触为原则,积极采纳相关职能部门、巡游出租汽车企业及协会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参考国家行业标准规范等有关文件,使《办法》规定内容更具有普遍适用性、管理规范性、科学前瞻性,为提升行业服务水平提供行之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依据。
三、文件起草过程及征求意见情况如何?
2019年12月,市交通运输局启动《办法》的制定工作,对《办法》制定从必要性、合法性、协调性、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分析,并根据法律法规的颁布情况、行业发展变化,形成了调研论证报告和《办法(征求意见稿)》。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1月征求了市财政局、各区政府及巡游车企业的意见,收到相关职能部门意见6条,未收到巡游出租汽车企业意见;于2020年1月9日至2020年2月10日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未收到公众意见、建议,对有关合理意见已予以采纳。此后,根据各方反馈意见进一步对《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
四、文件主要内容有哪些?
《办法》主要内容有以下几点内容:一是明确政府指令性运输保障任务的范围;二是明确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承担指令性运输保障任务的企业给予经济补偿,所需费用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明确市、区两级分工;三是明确对企业的补偿标准;四是明确企业在运输保障工作中的义务;五是明确补偿资金的申领和发放程序,以及违规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