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社会救助申请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规则》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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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9-20
  • 来源: 广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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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府办函〔2017〕313号)要求,现就印发《广州市社会救助申请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规则》(下称《核对规则》)相关政策内容解读如下:

一、《核对规则》制定的背景

自2012年正式开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以来,我市积极推进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政策体系建设工作,建设了“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已经实现与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以及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广东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等60余家单位的信息共享。实现对社会救助申请人基本信息、收入信息、财产信息、支出信息等24类信息的实时查核功能。随着核对业务的深入开展,以及核对数据信息日益复杂,需进一步健全我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核查以及数据筛选、比对、计算等工作规则,建立完善科学严谨、结构合理的核对业务规则体系,保障核对工作依法依规进行,不断提升信息化核对结果精准度。

二、《核对规则》制定依据

《核对规则》制定的政策文件依据有:《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6〕1号),《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民规字〔2016〕4号)等。

三、《核对规则》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信息核查、比对的原则。

一是客观优先原则,包括出具单位上的优先使用具有客观性的单位信息,当某类收入、财产存在多个部门反馈的“部门反馈信息”时,应当根据各部门反馈信息的客观程度依次采信;二是综合印证原则,即部门反馈信息未能做到完全及时、准确时,应当多方面综合印证;三是分类比对原则,指将收入、财产以及相关信息按照类别、项目分别进行比对;四是诚信申报原则,申请人的诚信申报信息是核对信息重要的数据来源。

(二)明确核对的具体规则。

《核对规则》对核对对象的收入、财产、基本信息和支出信息的具体数据比对规则进行明确。对于同一事项的信息存在差异的,明确了各项信息的使用顺序。既保障和核对结果的客观、公正,又在客观数据存在差异时综合印证,保障核对对象的合法权益。

(三)明确相关核对信息的内容及范围。

一是明确商业保险的核对范围和内容,解决了目前核对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二是明确消费类保险合同产生的保险赔偿金、核对对象社会医疗保险账户余额以及商业银行联名账户等具体问题的核对规则;三是核对对象及相关单位诚信信息管理及共享规则予以明确。

四、咨询方式

对《广州市社会救助申请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规则》有疑问的市民,可向广州市民政局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0-83772417;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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