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内容

【音频解读】《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平洲水道(荔湾区段)河道管理范围的公告》解读

  • 2021-11-15
  • 来源: 荔湾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分享到
  • -

《荔湾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平洲水道(荔湾区段)河道管理范围的公告》解读

  一、为什么要制定本《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平洲水道管理和保护工作,保障河道行洪及堤防安全,保护河道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广州市水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条例,结合城市规划区发展需要,根据《荔湾区沙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广州市河涌水系规划(2017-2035年)》等规划,现调整我区平洲水道(荔湾区段)部分河段河道管理范围。

  二、依据是什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广州市水务管理条例》《荔湾区沙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广州市河涌水系规划》《堤防设计规程》(GB50286-2013)等法律法规规划规范,调整平洲水道(荔湾区段)河道管理范围。

  三、河管理范围是多少?

  河道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护堤地外缘控制线调整为广州市河涌水系规划(2017-2035年)河涌管理范围线。

  四、违反本《公告》的处罚依据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广州市水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禁止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建设或经营活动,违者依法从严查处。

  五、本公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根据《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规定有效期,有效期自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5年。有效期届满,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效力自动终止。故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内容
-
关注 · 广州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