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广州市荔湾区进一步促进优质企业发展办法》政策解读

  • 2023-03-14
  • 来源: 荔湾区
  • 分享到
  • -

【音频解读】《广州市荔湾区进一步促进优质企业发展办法》政策解读

  一、编制背景和意义

  (一)编制背景

  近年来,为了提升我区的营商环境,促进商业投资领域的高质量发展,我区组建了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并制定了《广州市荔湾区进一步促进优质企业发展办法》(荔府办规〔2021〕4号,下称“4号文”),于2021年6月30日印发施行,有效期3年。但前述4号文中“经营贡献奖”“办公用房补贴”“招商引荐鼓励”等条款涉及以企业经济贡献为奖励门槛,根据国务院“关于安排支出一般不得与企业缴纳的税收或非税收入挂钩”的规定精神,按照区财政局要求,有必要对原《广州市荔湾区进一步促进优质企业发展办法》进行修改,删除或调整与经济贡献挂钩的条款内容,进一步完善我区的产业政策,以期促进我区优质企业、优质经济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吸引优质项目、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招商引资工作。

  (二)编制意义

  我区地处广州中心城区,是粤港澳大湾区三大引擎“广佛极点”的核心区域,区位优势突出、文化底蕴深厚、营商环境良好、产业政策丰富。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工作,不断提升营商环境、加大招商工作投入、优化招商服务,以此吸引了一批优质优质企业落户我区,引入了数批优质项目。本次在原4号文的基础上,结合了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对与经济贡献挂钩等内容进行了调整,制定《广州市荔湾区进一步促进优质企业发展办法》,进一步完善了我区产业政策,更好推动优质企业发展。

  二、主要内容

  相较原4号文,此次修改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删除或修改与经济贡献挂钩的条款内容,主要对“经营贡献奖”“办公用房补贴”“招商引荐鼓励”等条款进行调整,修改为根据企业营业收入、规模等设计奖励门槛。

  二是调整企业落户奖,对在商事登记当年纳入“四上”企业统计管理的,额外给予50万元奖励;调整企业成长奖,将存量企业新成长为“四上”企业也纳入奖励范围;调整招商引荐奖励,将引荐中央大型企业(集团)也纳入奖励范围;调整骨干人才补贴,给予企业更大自主权;调整入户教育支持,结合近年解决企业员工学位需求情况,降低门槛,尽量将学位惠及到有潜力的企业。

  三是规范相关表述,如将“四支四新”修改为“现代产业体系”;将“符合‘四上’企业审批条件”修改为“纳入‘四上’企业统计管理”等。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关注 · 广州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