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广州“十四五”规划

第十五章 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共建共治共享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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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6-18 17:36:06
  • 来源: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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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建立统筹城乡、公平可及、服务便利、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以“小切口大变化”持续办好民生实事,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更有成色、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第一节 健全完善公共服务体系

  一、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

  加快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着力增强非基本公共服务弱项,努力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健全超大城市社会公共服务保障体系。强化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保障中的主导地位,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按照常住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和共建共享,促进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保障符合条件的来穗人员平等、便捷地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式管理,制定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支持越秀区开展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创建广东省公共服务示范区。

  二、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

  区分基本与非基本,突出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保障中的主体地位,推动非基本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紧紧围绕供需矛盾突出的公共服务领域,支持社会力量扩大优质普惠托育、普惠性学前教育、普惠养老、普惠医疗等普惠性公共服务供给。提升公共服务运营效率,向市民群众提供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的普惠性公共服务。

  三、加强公共服务政策保障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障基本公共服务补短板。将更多公共服务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加大政府购买力度,完善财政、融资和土地等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公建民营、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参与公共服务供给。深化公共服务领域事业单位改革,营造事业单位与社会力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在资格准入、职称评定、土地供给、财政支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等方面公平对待民办与公办机构。


第二节  促进高质量就业和收入稳步增长

  一、强化就业优先政策

  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健全就业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和就业影响评估机制。优化升级援企稳岗政策,扶持稳定市场主体,增加就业岗位。壮大新动能培育新就业增长点,实施新业态成长计划200,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完善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护和社会保障政策,扩大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空间。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丰富公共就业服务渠道,完善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大龄失业群体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和创业培训制度,鼓励和促进大学生创业就业,扩大“赢在广州”暨粤港澳大湾区大学生创业大赛影响力。健全就业需求调查和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开展就业困难人员重点帮扶,推进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双到双零”201专项工作,加强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开展重点群体职业技能提升工程,高质量实施“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羊城行动计划202,落实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计划203,建设高素质劳动大军。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健全劳动合同制度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完善欠薪治理长效机制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探索建立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障机制,构建更加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

  二、提高居民收入水平

  坚持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基本同步,持续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缩小城乡、区域、群体间收入差距,促进共同富裕。落实分配制度改革,拓宽居民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渠道,坚持多劳多得,提高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健全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及人工成本监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等制度,完善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完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取缔非法收入。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事业。


第三节 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一、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险体系

  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普惠共享型社会保险体系,稳步提升社会保险待遇水平,推动社会保险和补充保险、商业保险互补发展。建立健全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基础、企业(职业)年金为补充、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落实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国家政策。优化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稳步推进国家长期护理保险204制度试点工作,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落实异地就医结算。积极推进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应保尽保,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落实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探索开展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二、健全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体系

  深化社会救助改革创新,建立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专项救助为支撑、急难救助为辅助、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推动社会救助向多维度保障、综合性服务救助、发展型救助转变。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城乡统筹,扩大社会救助范围,改革创新社会救助方式。深化“社工+”战略,全面推进公益“时间银行”205。建立慈善行业联合组织,健全经常性社会捐助机制,深化“慈善之城”创建。深化殡葬改革,完善基本殡葬公共服务网络,提升服务水平。

  三、完善住房市场和住房保障体系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完善房地产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健全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快构建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着力解决困难群体和新市民住房问题。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国企、高校、科研机构等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等建设租赁住房,支持将非住宅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处理好基本保障和非基本保障的关系,完善住房保障方式,健全保障对象、准入门槛、退出管理等政策。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有效盘活存量住房资源,加快完善长租房政策,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降低租赁住房税费负担,逐步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益,保障承租人和出租人合法权益。培育住房租赁企业(机构)。研究适度提高住房租赁补贴标准,坚持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确保本市城镇户籍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健全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运行机制。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有效解决环卫、公交等公共服务行业人员、重点发展产业从业青年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问题。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继续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

  四、健全退役军人工作体系和保障制度

  完善退役军人移交安置机制,优化军转干部和退役士兵“阳光安置”“直通车”安置模式,提高安置质量。实施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工程和学历提升计划,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完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政策。实施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能力提升行动和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程。深化双拥模范城(区)创建,推进退役军人荣誉体系建设,营造爱国拥军、尊重军人的社会氛围。


第四节 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

  一、促进人口持续均衡发展

  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探索超大城市新型户籍管理服务机制,优化人口结构,提升人口素质,推动人口分布与产业布局相适应。实施差别化弹性入户政策206,引导人口向新区郊区集聚。坚持存量优先原则,完善积分制入户政策,让城市发展成果惠及更多来穗人员。落实人口长期发展战略,推动生育政策与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以“一老一小”为重点完善人口服务体系,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释放生育政策潜力。落实好国家幼儿养育、青少年发展、老人赡养、病残照料等政策和产假制度。改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加强孕前孕产期健康服务,提高出生人口质量。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改革完善人口统计和监测体系,依托大数据与信息技术完善人口监测系统建设,推进人口数据综合深度开发应用。深化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建立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决策机制,推动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二、建设全国养老服务先行示范区

  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出台实施《广州市养老服务条例》,明确政府养老服务职责,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支持家庭更好承担养老功能,推动养老模式多元化发展,满足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推进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和家政服务站建设,加快推动农村养老服务发展,优化“3+X”社区居家养老服务207,继续办好长者饭堂,完善“中心城区10—15分钟、外围城区20—25分钟”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推进社区和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推动家庭养老床位服务各区全覆盖。优化养老床位供给结构,提升护理型床位占比。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完善公建民营管理机制,支持培训疗养资源转型发展养老,加强对护理型民办养老机构的政策扶持。构建临终关怀服务体系。深化国家医养结合试点,发展医养康养服务,高标准建设运营广州市老年医院、老年病康复医院。深化全国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建设。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发展银发经济,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开发适老技术和产品,重点推动健康养老、老年辅具用品、老年旅游等养老产业发展,培育智慧养老等新业态。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环境,强化老年人权益保障。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大城市大养老”服务体系。“十四五”时期,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和村居颐康服务站全覆盖;居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100%达标;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提高到75%。

  三、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

  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健全支持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早期发展的政策体系。加强对家庭照护和社区服务的支持指导,增强家庭科学育儿能力。严格落实小区配套园政策,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提供普惠托育服务,鼓励幼儿园发展托幼一体化服务。建立市区两级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探索小规模、去机构化的家庭托育服务形式。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发展,提高保育保教质量和水平。


第五节  保障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

  一、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

  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宪法原则和基本国策,深入实施国家妇女发展纲要,持续改善妇女发展环境,促进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权力、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共享发展成果。保障妇女享有卫生健康服务,完善宫颈癌、乳腺癌综合防治体系和救助政策。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持续提高受教育年限和综合能力素质。保障妇女平等享有经济利益,消除就业性别歧视,依法享有产假和生育津贴,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障妇女平等享有政治权利,推动妇女广泛参与社会事务和民主管理。落实法规政策性别平等等评估机制,完善分性别统计制度。提高留守妇女关爱服务水平。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和女童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深入实施国家儿童发展纲要,优化儿童发展环境,切实保障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完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预防和控制儿童疾病,减少儿童死亡和严重出生缺陷发生,有效控制儿童肥胖和近视,实施学龄前儿童营养改善计划。保障儿童公平受教育权利。完善落实未成年人监护制度,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建设,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政策,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健全孤儿和事实无抚养儿童保障机制,设立街(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构建未成年人维权综合服务体系,加强12355广州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强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创建青少年零犯罪零侵害社区(村)。加大对未成年人心理问题早期发展和及时干预力度,加强心理健康教育资源配备。净化未成年人网络空间,引导未成年人健康使用网络,防范未成年人网络成瘾。建立健全各级儿童统计制度,创建儿童友好型城市。

  三、加强家庭建设

  以建设文明家庭、实施科学家教、传承优良家风为重点,深入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构建支持家庭发展的政策体系,加大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力度,加强婚姻家庭辅导服务,预防和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建立家庭教育工作机制,构建家庭教育服务体系,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推动社区(村)家长学校全覆盖。促进家庭服务多元化发展。充分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家庭文明新风尚。

  四、提升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能力

  健全残疾人帮扶制度,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优化完善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和设施,健全“花城有爱”品牌矩阵208,建设智慧无障碍城市。完善帮扶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扩大残疾人社会保险覆盖面,动态调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健全特殊教育融合发展体系,加强招收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幼儿园)师资配备。完善残疾人就业支持体系,加强残疾人劳动权益保障,优先为残疾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加大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力度,扶持残疾人自主就业。促进康复服务市场化发展,提升康复服务质量,加强残疾预防工作。

专栏22 “十四五”时期民生保障领域重点建设项目和工程

一、养老服务重点建设项目:广州市老人院扩建一期、广州市第二老人院扩建二期、广州市老年病康复医院二期、广州市老年医院。

二、残疾人服务重点建设项目:广州市残疾人托养中心(星安居)、广州市农村特殊教育学校、广州康纳学校(广州儿童孤独症康复研究中心)。

三、妇女儿童健康发展工程。实施城乡适龄妇女乳腺癌、宫颈癌免费筛查项目,做好先天性结构畸形和遗传代谢病救助项目。实施儿童六龄齿免费窝沟封闭项目。

四、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工程。建立1个儿童友好型示范区,各区分别建设1个儿童友好型示范街道(镇)、10个儿童友好型示范社区(村)。

五、家庭发展政策体系建设工程市、区、街道(镇)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社区(村)家长学校全覆盖,构建家庭教育服务体系,推动家校社协同育人。实施普惠性课后托管服务项目,大力发展普惠性、公益性儿童课后托管服务。


第六节  建设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城市

  以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建设为契机,健全城市治理体系和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健全广泛多层的民主协商机制,完善重大民生决策公众咨询监督制度,实现政府治理与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努力走出一条符合超大城市规律的社会治理新路子。

  一、优化提升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令行禁止、有呼必应”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以加强基层党建为牵引,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巩固深化镇(街)体制改革,向基层放权赋能,加强基层组织、基层工作、基本能力建设。完善“令行禁止、有呼必应”综合指挥调度平台,健全基层治理的应急机制、服务群众的响应机制,建设用好党群服务中心。加强基层综治中心和线上线下社区治理平台建设,完善“综治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工作体系,实施网格化管理“五个一”工程209。推进社区治理创新,强化社区服务功能,加快建设现代社区,打造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推动“双报到”210常态化,完善“家门口”服务体系。

  二、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社会治理

  发挥好群团和社会组织作用,重点培育、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完善公众参与机制,擦亮“广州街坊”211群防共治品牌,加强街镇平安促进会建设,优化“有事好商量”民生实事协商制度,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参与社会治理。推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等自治组织规范运作,探索居民通过议事厅、工作坊、楼长制等方式有序参与社会治理。完善见义勇为英模评选表彰和权益保障机制。持续推进畅顺春运、平安高考等。

  三、健全来穗人员融合行动长效机制

  完善以居住证为载体、以积分制为办法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构建互联互通、智能高效服务体系,推动来穗人员平等、便捷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加强来穗人员党组织建设,带动来穗人员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拓展来穗人员参与社区治理渠道,组织动员来穗人员参与社区、片区、楼(组)协商活动,加强来穗人员志愿者队伍建设。探索构建来穗人员社会融合发展指数。丰富完善“来穗人员融合大学堂”“融合服务周”“关爱候鸟儿童”等主题关爱活动,打造一批具有广泛影响力融合服务品牌。完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注解:

  200、新业态成长计划:鼓励个体经营发展,增加非全日制就业机会,支持通过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模式实现自主就业、分时就业、灵活就业等新就业形态,在促进新经济快速发展中不断拓展就业空间。

  201、双到双零:就业服务进家到户、就业岗位进街到村,零距离服务、零距离就业。

  202、“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羊城行动计划:2018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实施“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工程,以“工程”方式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创业一条龙服务,是稳就业的重要举措。为推进相关工作落地,我市制定“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羊城行动计划。

  203、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计划:广州市推进“实施十项重点群体职业技能提升工程”之一,帮助新生代产业工人提升技能水平、综合素质。主要包括:实施“羊城工匠”行动计划,面向高技能领军人才、重点产业领域开展培训,帮助中小微企业开展职工技能提升,积极引导新生代产业工人创业创新等。

  204、长期护理保险:为因年老、疾病或伤残而丧失日常生活自理能力,从而需要长期照护的人提供护理服务或护理费用的保险。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措施之一。国家从2016年开始试点,广州是首批试点城市。

  205、公益“时间银行”:在政府指导下,由社会组织、企业、社工站和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共同搭建的、社会化运作的综合性志愿服务支撑平台,该平台集志愿服务发布、志愿服务时数记录、志愿服务积分存储、积分捐赠和兑换于一体,按照1:1比例将志愿服务时数转换为时间积分,积分可用于兑换服务和物资。

  206、差别化弹性入户政策:为打造更具吸引力和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我市研究制定的在市内不同区域间实施差别化的入户政策,以吸引更多年轻、高素质的工匠型人才到我市郊区新区工作生活,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07、“3+X”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助餐配餐、医养结合、家政服务3个基础项目加上若干个特色试点项目。

  208、“花城有爱”品牌矩阵:对“青春助学”“职得你来”“冬日暖阳”“春运直通车”等青年服务品牌整合升级,多做实打实、暖人心的服务,让青年更有获得感。

  209、网格化管理“五个一”工程:建立一个综合网格、健全一个议事协调机制、组织一支专职网格员队伍、完善一套指挥调度信息系统、健全一套工作闭环管理机制。

  210、双报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到所在地社区报到,在职党员到居住地社区报到。

  211、广州街坊:全市群防共治队伍的统称,主要包括政法干部等专业力量、出租屋管理员等半专业力量、出租车司机等行业性社会力量、热心平安建设的广大市民群众等志愿力量,主要发挥信息员、巡防员、调解员、宣传员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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