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广州“十四五”规划

第二章 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科技创新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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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6-18 15:02:20
  • 来源: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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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强化科技自立自强战略支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全面服务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创新驱动发展等国家战略,完善创新体系,支撑引领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提升广州国际科技创新枢纽能级。


第一节 以“一区三城”为主阵地打造科技创新轴

  优化提升科技创新布局,举全市之力规划建设以中新广州知识城、南沙科学城为极点,链接广州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广州科学城、广州国际生物岛、天河智慧城、广州大学城、白云湖数字科技城等关键节点的科技创新轴,串联广州三大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完善沿线产业规划、基础设施和生活配套,集聚国际一流的人才资源、科技基础设施、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科技型企业。

  一、全力建设广州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

  促进“一江两岸三片区”良性互动,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支撑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和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建设。琶洲核心片区(含广州大学城)依托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省实验室(广州)、国家超级计算广州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和科技创新头部企业,加快技术研发和产业导入,推动信息服务、人工智能、电子商务等跨越式发展,建成世界一流的数字经济集聚区。鱼珠片区加快建设国家级工业互联网中心等信息基础设施,促进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5G)、区块链13等新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以区块链为特色的中国软件名城示范区。广州国际金融城片区着力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赋能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数字金融、数字贸易14、数字创意等产业,建成金融科技15先行示范区。

  二、高标准建设南沙科学城

  立足建设百年科学城、国际一流科学城,以中科院明珠科学园为核心区,聚焦海洋、能源、空天、信息等领域,布局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前沿交叉研究平台和高层次科研机构,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主要承载区。面向海洋强国建设战略需求,推动涉海大科学装置建设,打造全球海洋科学与工程创新中心。携手港澳集聚国际高端资源,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发展全球开放合作枢纽。

  三、深入推进中新广州知识城建设

  全面实施中新广州知识城总体发展规划,加快汇聚知识型人才、发展知识型经济,大力发展全球顶尖的生物制药、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和纳米科技产业,建设中新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示范区、粤港澳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重要承载区。做强中新国际联合研究院,建好中新国际智慧产业园、腾飞科技园和中国纳米谷。建设知识城金融云谷,设立亚洲金融创新研究院,打造国际化金融创新资源聚集地。深化国家知识产权综合改革试验,建设知识产权服务园,举办国家级知识产权交易博览会,形成粤港澳大湾区独特的知识经济平台优势和产业生态。

  四、加快广州科学城提质升级

  面向生命科学、信息科学等优势领域建设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联合顶级科研机构共建一批研发机构,布局一批高水平产业技术研发和转化平台,建成国际一流的中国智造中心。深化穗港澳在创业孵化、科技金融、成果转化、国际技术转让等领域合作,构建最具创新活力的全链条孵化育成体系,打造国家级科技成果转化基金集聚区。


第二节 加强战略科技力量建设

  积极对接国家战略科技布局,锚定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和省实验室等重大平台建设,充分发挥现有国家重大科技创新平台作用,组织大院大所大平台在最迫切领域集中最优势资源攻关,为打造服务全省、辐射华南、链接全球的战略科技力量提供坚强的“硬科技”16支撑。

  一、建设“1+2+4+4+N”战略创新平台体系17

  汇聚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提升创新基础能力。建设以呼吸疾病领域国家实验室、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新型显示技术创新中心为引领,以人类细胞谱系大科学研究设施、冷泉生态系统研究装置、智能化动态宽域高超声速风洞、极端海洋动态过程多尺度自主观测科考设施等4个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生物岛、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岭南现代农业科学与技术等4个省实验室为骨干,以多个高水平创新研究院为基础的战略创新平台体系。建好鹏城国家实验室广州基地,争取建设张江国家实验室广州基地,支持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省重点实验室、粤港澳联合实验室建设发展,提高共享水平和使用效率。成建制、成体系、机构化引进国家级大院大所和顶尖高校在我市建设高水平创新研究院,依托产业集群创办混合所有制产业技术研究院。

专栏3 “1+2+4+4+N”战略创新平台体系

一、国家实验室    

呼吸疾病领域国家实验室。

二、国家技术创新中心 

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新型显示技术创新中心。

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 

人类细胞谱系大科学研究设施、冷泉生态系统研究装置、智能化动态宽域高超声速风洞、极端海洋动态过程多尺度自主观测科考设施。

四、省实验室  

生物岛省实验室、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省实验室(广州)、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省实验室(广州)、岭南现代农业科学与技术省实验室。

五、高水平创新研究院 

广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纳米科技创新研究院、中国科学院力学研究所广东空天科技研究院、广东智能无人系统研究院、粤港澳大湾区精准医学研究院(广州)、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研究院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集成电路与系统应用研究院、中国科学院长春应化所黄埔先进材料研究院、广东粤港澳大湾区硬科技创新研究院、广东腐蚀科学与技术创新研究院、广东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创新研究院、中国科学院自动化所广州人工智能与先进计算研究院。

  二、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

  把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落实科技强国行动纲要,积极参与国家和省重大科技专项,探索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广州路径”。实施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命健康、新能源、新材料、脑科学与类脑研究、深海等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成体系解决核心基础零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等“卡脖子”问题,力争形成一批并跑、领跑的原创性研究成果。发展“5G+北斗”等军民融合优势产业,创建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基地。

  三、强化基础研究能力支撑

  强化应用研究带动,鼓励自由探索,落实国家基础研究十年行动方案,争取国家在广州布局若干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对接国家和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资助体系,持续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和粤穗联合基金建设。加大基础研究财政投入力度,优化支出结构,对企业投入基础研究实行税收优惠,完善基础研究投入多元化机制,推广“市校(院)联合资助项目”经验,鼓励社会以捐赠和建立基金等方式多渠道投入,形成持续稳定投入机制,逐步提高基础研究经费支出占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比重。推动基础研究与产业发展紧密结合,加大对数学、物理、化学及生命科学等前沿交叉学科的支持力度,强化材料、能源、健康等领域基础研究。建立健全符合科学规律的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对基础研究探索实行长周期评价,创造有利于基础研究的良好科研生态。


第三节 培育壮大科技创新型企业

  完善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坚持科技创新型企业数量扩张与质量提升并举、提高企业创新能力与壮大企业规模并重,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科技创新型企业集群。

  一、培育创新型龙头企业

  深化分层分类服务科技创新企业做强做优做大行动、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壮大一批头部科技企业。增强创新型龙头企业引领带动作用,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以龙头企业为核心的创新链条集聚。支持企业参与国家、省、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鼓励行业龙头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行业上下游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搭建协同创新平台,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提升行业整体技术水平。

  二、提升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竞争力

  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做大做强,培育众多高成长性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掘一批创新能力强、行业地位高的“隐形冠军”企业18。鼓励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与行业龙头企业协同创新,提升产业链专业化协作配套水平。采用创新产品推广、贷款贴息、科技特派员19、共享科研仪器设备等方式,支持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推动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成为创新重要发源地。

  三、完善企业创新服务体系

  实施更大力度的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普惠性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立足“技术研发—产品想法—产品设计—产品生产—产品销售”路径,推动企业创新全链条服务体系提质增效。优化专业化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布局,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园”创新创业载体服务体系,用好旧厂房、旧物业等发展创新载体,推动孵化载体专业化资本化品牌化国际化发展。落实新型研发机构“负面清单”制度,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开展体制机制创新,提升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孵化企业能力。打造新型共性技术平台,解决跨行业跨领域关键共性技术问题。


第四节 建设全球人才创新创业高地

  深入实施“广聚英才计划”,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形成“才源广进”工作格局,充分发挥人才第一资源的作用,营造近悦远来、拴心留人的人才发展环境。

  一、汇聚“高精尖缺”人才

  实施科技创新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工程,培育造就更多国际一流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青年科技人才后备军,支持设立博士后创新岗位。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实施知识更新工程、技能提升行动,推行新型学徒制,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和大国工匠,壮大高水平工程师和复合型人才队伍。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实施产业人才发展支持工程,完善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政策。探索实施“机构化成建制”引才项目,注重依托重大科技任务和重大创新基地培养发现人才。提高人才绿卡含金量,出台实施“穗岁平安”人才综合服务保障政策20,提供教育医疗、住房保障等组合式服务,解决人才在穗工作、生活的后顾之忧。加大人才政策创新和宣传力度,提高人才政策知晓度和覆盖面,营造尊才尚新氛围。

  二、促进青年加快成长成才

  坚持党管青年原则,构建全面、系统、长效的青年发展政策体系,促进青年更好成长、更快发展,建设青年创新型城市。优化青年成长成才的法治环境,加快推进青年创新创业立法。擦亮广州青年创新创业系列品牌,新建一批青年创新人才工作站,打造“人才基地+青年众创空间”平台体系,引导和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建设青年创新创业平台。深入实施“领头雁”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工程,支持青年积极投身乡村振兴。

专栏4 “十四五”时期促进青年成长成才项目

一、出台《广州市青年创新创业促进和保障条例》。

二、扩大“青年文明号”“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青年创新成果广州交流会”等品牌效应。

三、新建一批“青年创新人才工作站”示范站点,搭建广州青年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平台,持续举办“青创杯”广州青年创新创业大赛。

四、打造100个青年众创空间,持续建设好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南沙粤港澳(国际)青年创新工场、欧美同学会“海归小镇”、励弘粤港澳青年数字创意基地、澳门青年人创新部落、“湾创之星”(国际)青年创新创业中心、粤澳青创国际产业加速器。

五、办好“中俄青年创业孵化器”广州交流项目、“亚太青年领导力与创新创业论坛”、“世界技能大赛”等国际项目、论坛和赛事。

六、实施“领头雁”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工程。

  三、建设海外人才高端创新平台

  把握全球人才流动新趋势,加大海外引才力度,拓展引才视野和渠道。发挥中国海外人才交流大会等作用,为海外优秀创新人才在穗发展提供“一站式”对接服务平台,引导海外高端人才、项目、资本加速汇聚。支持南沙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中新广州知识城国际人才自由港等海外人才高端创新平台建设。出台支持外国院士等海外人才来穗创新创业若干政策,做好外籍人才引进、认定、使用、培养、评价、保障等全周期服务,切实解决海外人才在原始创新、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等方面问题。实施更加开放便捷的境外人才引进和出入境管理制度,深化外籍人才永久居留积分试点21,探索开展技术移民试点,加强国际人才社区建设。支持南沙新区创建国际化人才特区,健全薪酬福利、子女教育、社会保障、税收优惠等制度,为海外人才在穗工作提供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吸引力的环境。

  四、激发人才创新创业创造活力

  完善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探索前沿技术、新业态、新职业职称评价,开辟优秀人才职称评定绿色通道,建立地方评价标准和职称评审专业目录。强化企业创新使用人才制度,探索人才“谁用谁评”机制,将人才认定权限交由企业,支持企业做大人才蓄水池。选好用好领军人才和拔尖人才,推进团队带头人全权负责制,赋予更大的用人权、用物权、经费使用权、技术路线决定权、内部机构设置权和人才举荐权,优先保障经费和工作条件。全方位为科研人员松绑,拓展科技管理“绿色通道”。研究设立较大规模的人才创新创业基金,探索实施“人才投”“人才贷”“人才保”政策22

  五、优化创新创业创造生态

  大力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强化科研诚信建设,健全科技伦理体系。依法保护企业家的财产权和创新收益,发挥企业家把握创新方向、凝聚人才、筹措资金等方面重要作用。推进创新创业创造向纵深发展,推广广州科学城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建设经验,支持广州国际科技创新城等申报国家“双创”示范基地,提升各类“双创”示范基地建设运营水平。倡导敬业、精益、专注、宽容失败的创新创业文化,完善试错容错纠错机制。弘扬科学精神和工匠精神,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基地建设,广泛开展科学普及活动,强化青少年科学兴趣引导和培养,形成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第五节 创建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先行区

  围绕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完善政策体系,出台实施《广州市科技创新条例》,营造良好创新生态环境。

  一、深化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

  改革重大科技项目立项和组织管理方式,给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多自主权,推行技术总师负责制,实行“揭榜挂帅”“赛马”23等制度,实施“以赛代评”“以投代评”“包干制”24。整合财政科研投入体制,重点投向战略性关键领域,改变部门分割、小而散的状态。探索简化科技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建立以信任为前提的顶尖战略科学家负责制,扩大科技成果供给。健全创新激励和保障机制,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鼓励高校和科研机构试点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提高科研人员收益分享比例。完善科技评价机制,优化科技奖励项目。建立健全现代科研院所制度,对重点研究机构探索实施“一院(所)一策”,试行更加灵活的编制、岗位和薪酬等管理制度,并给予长期稳定支持。建立健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间创新资源自由有序流动机制。

  二、加快协同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

  健全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关键共性基础技术研发。鼓励企业采取校企联盟等形式与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创新合作。出台科研成果就地产业化实施方案,支持华南技术转移中心(广州)、工信部制造业创新成果产业化试点(广州)、广州(国际)科技成果转化天河基地做优做强,支持广州民营科技园打造中国民营企业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黄埔硬科技创新先行区,推进环五山、环中大、环大学城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共建珠三角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优化市科技成果产业化引导基金运营方式,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科技成果转化基金运营。实施国产技术市场化行动,落实并推动实施自主创新产品优先采购以及技术装备首台(套)、关键零部件和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等应用激励政策,提供多元化应用场景和体验中心,推动国产技术和产品在应用中持续迭代升级。

  三、打造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高地

  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和行政执法,完善仲裁、调解、公证和维权援助体系,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损害赔偿力度。优化专利资助奖励政策和考核评价机制,更好保护和激励高价值专利,培育专利密集型产业。加快实施知识产权产品认定制度,推动知识产权价值实现。探索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推广应用新模式。推广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丰富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种类。加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力度和风险补偿基金规模,鼓励金融机构投资科技型轻资产企业,纾解企业知识产权产品产业化融资困难。加快建成中国(广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高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广东中心等影响力。加强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支持越秀、天河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推动南沙自贸试验区成为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服务高地。

  四、构筑科技金融服务生态圈

  集成打造科技金融25“智慧大脑”,推行“投贷联动”26等科技金融服务模式,开展科技金融工作站27、科技金融特派员28试点,优化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损失补偿资金池29运营管理机制,打通科技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优化广州产业投资基金、科技创新发展资金、科技成果产业化引导基金等各类政府性投资基金使用,健全市级产业投资基金考核机制,建立覆盖种子期投资、天使投资30、风险投资、并购重组投资的基金体系。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培育引进一批知名头部风投创投机构,打造国内标志性风投创投集聚区。建立科技企业上市后备数据库,联合证券交易所共建优质科技企业上市协调工作机制,支持广东股权交易中心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专板”。鼓励保险机构为科技企业提供多方位保险支持。

  五、深化国际科技开放合作

  实施更加开放包容、互惠共享的国际科技合作战略,更加主动融入全球创新网络,主动发起和积极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完善中欧、中以、中新、中乌等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吸引国际高端创新机构、跨国公司研发中心、国际科技组织落户,鼓励国际知名科研机构在穗联合组建国际科技中心。发挥广州驻硅谷、波士顿、特拉维夫等科技创新合作办事处作用,推动在创新型国家和地区设立海外创新办事处,对接当地创新资源和人才,吸引当地科技成果在广州产业化。鼓励科技园区和企业“走出去”,面向全球配置科技资源。擦亮《财富》全球科技论坛、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州国际创新节、中国风险投资论坛等品牌,打造常态化全球科技活动交流中心、展示中心、交易中心,营造“要创业到广州、要创新来广州”良好氛围。


注解:

  13、区块链:狭义来讲,区块链是一种按照时间顺序连接数据存储区块从而形成一种链式数据结构,并以密码学方式保证不可篡改和不可伪造的分布式账本、互联网公开账本,其本质是计算机技术的新型运用模式。广义来讲,区块链技术是利用块链式数据结构来验证与存储数据、利用分布式节点共识算法来生成和更新数据、利用密码学的方式保证数据传输和访问的安全、利用由自动化脚本代码组成的智能合约来编程和操作数据的一种全新的分布式基础架构与计算范式。

  14、数字贸易:以数字技术为内在驱动力,以信息通信网络为主要交付形式,以服务和数据为主要标的的跨境交易活动,不仅包括传统服务贸易的数字化转型,而且涵盖了数字技术催生的新模式新业态。

  15、金融科技:利用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创新传统金融行业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对金融市场以及金融服务业务供给产生重大影响的新兴业务模式、新技术应用、新产品服务等,有利于提升效率并有效降低运营成本。

  16、硬科技:基于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经过长期研究积累形成的,具有较高技术门槛和明确的应用场景,能代表科技发展最先进水平、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支撑作用的关键核心技术。

  17、“1+2+4+4+N”战略创新平台体系:“1”指呼吸疾病领域国家实验室;“2”指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新型显示技术创新中心;第一个“4”指人类细胞谱系大科学研究设施、冷泉生态系统研究装置、智能化动态宽域高超声速风洞、极端海洋动态过程多尺度自主观测科考设施等4个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第二个“4”指生物岛、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岭南现代农业科学与技术等4个省实验室;“N”指广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纳米科技创新研究院、中国科学院力学研究所广东空天科技研究院等多个高水平创新研究院。

  18、“隐形冠军”企业:长期专注某一细分行业产品的研发、生产和经营,具有较高市场份额和市场领袖地位的中小企业。

  19、科技特派员:2018年,教育部、科技部和广东省政府启动并试点“省部企业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指立足广东产业发展需求,从国内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选拔,派驻到广东省内相关企业、专业镇、高新区、民营科技园区、产业转移园区开展产学研结合工作的科技人员。

  20、“穗岁平安”人才综合服务保障政策:加强人才服务政策统筹力度,与专业社会机构合作,围绕人才住房、健康医疗、子女入学、创新创业等方面需求实施一揽子综合服务保障措施,并建立一体化人才服务工作体系。

  21、外籍人才永久居留积分试点:专门针对境外人才长期居留和永久居留的便利政策,主要通过积分形式予以评估推荐,积分内容包括学历、年龄、工种、在穗工作年限、纳税情况以及个人信用等。

  22、“人才投”“人才贷”“人才保”政策:“人才投”是指把高层次人才视为一家规模更小、风险性和成长性更高的“企业”,并为其提供最优投入。“人才贷”是指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专门用于高层次人才或者长期所在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活动的无抵押、无担保的信贷产品。“人才保”是指以高层次人才为依托,类似担保,并为其提供相关投融资。

  23、“揭榜挂帅”“赛马”:“揭榜挂帅”制也称“科技悬赏”制,是一种以科研成果来兑现的科研经费投入体制,一般是为了解决社会中特定领域的技术难题,由政府组织面向全社会开放的、专门征集科技创新成果的一种非周期性科研资助安排。“赛马”制是科技创新领域在公开透明环境下,着眼于强化创先争优的制度激励与约束,既鼓励先进,同时也鞭策后进。

  24、“以赛代评”“以投代评”“包干制”:三者均为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的类型。“以赛代评”是指通过与市场化结合,革新科技项目的评审制度,通过创新创业大赛方式向社会征集项目;“以投代评”是指通过投资机构认投方式征集项目;“包干制”主要侧重科研经费使用的改革,是指确定科研经费总额,无需编制明细费用科目预算,让科研人员从繁琐的管理体系中解放出来,把更多精力投入到科研当中。

  25、科技金融:通过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引导和促进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及创业投资等各类资本,创新金融产品,改进服务模式,搭建服务平台,实现科技创新链条与金融资本链条的有机结合,为初创期到成熟期各发展阶段的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和金融服务的一系列政策和制度安排。

  26、投贷联动:主要是对中小科技企业,在风险投资机构评估、股权投资的基础上,商业银行以债权形式为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形成股权投资和银行信贷之间的联动融资模式。

  27、科技金融工作站:主要开展科技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学习培训、论坛讲座、专家咨询、项目路演、成果对接、科技金融服务网络和投融资数据库建设、科技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等。

  28、科技金融特派员:对科技金融理论、实践相对熟悉,并乐意为科技型企业提供融资对接、金融咨询辅导、人才引进等专业服务的人员。

  29、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损失补偿资金池:为有效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支持力度,同时进一步创新财政支持科技创新方式和放大财政资金效用,广州市于2015年探索成立了由多家合作银行联合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科技信贷服务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损失补偿资金池。

  30、种子期投资、天使投资:两者均为风险投资的形式,前者是指技术的酝酿与发明阶段的投资,通常用来验证其概念,该时期具有资金需求量较少、增值潜力大、风险性较大等特征;后者主要指具有一定资本的人士出资协助具有专门技术或独特概念的原创项目或小型初创企业,进行一次性的前期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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