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广州“十四五”规划

第六章 构建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增创改革发展新优势

  • 听全文
  • 2021-06-18 17:03:29
  • 来源: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分享到
  • -

  弘扬敢为人先的改革精神,以优化营商环境牵引改革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第一节 优化现代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处处优化营商环境”理念,对照世界银行全球营商环境评估、国家和省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建设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到2025年,营商环境达到全球先进城市水平,实现现代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出新出彩。

  一、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实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在使用要素、享受支持政策、参与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等方面获得平等待遇。落实国家财税管理和减税降费各项部署,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推进税务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巩固培植税源,打造具有影响力的开放型国际税收平台。推动产业政策向普惠化和功能性转型,强化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支持技术创新和结构升级。深入推进“证照分离”92“照后减证”93“一业一证”94改革全覆盖,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95,实现“准入即准营”。深化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改革。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完善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畅通投诉建议渠道。

  二、建设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

  对标国内外最佳实践,破解企业全生命周期办事环节、时间、成本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加快科技赋能便利化改革,促进各领域业务系统集成、数据共享,推动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革命性流程再造。提升业务审批效能,实现政务服务100%全程网办、惠企政策兑现“免申即享”。建设智慧税务,增强电子税务局功能,推动多税种综合申报96、财税衔接“合并报、一键报”。深入实施企业投资项目分类管理和落地便利化改革,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97,实现企业投资从立项、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水气到不动产登记全流程走在全国前列。

  三、健全包容审慎的监管环境

  建立健全鼓励新经济发展机制,探索实行触发式监管98、沙盒监管99和“包容期”管理100。建立健全执法容错纠错机制,推广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处罚免强制清单101,通过批评教育、指导约谈等行政指导措施,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免予行政处罚、免予强制执行。完善分级分类监管标准,逐步实现政府监管全行业(领域)覆盖、全链条贯通、全生命周期跟踪。强化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协同监管,真正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试点工程质量安全保险制度。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探索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治、企业自律、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监管体系。

  四、构筑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实施《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完善配套政策措施。聚焦政务服务、产权保护、自然人破产等领域立法先行,实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深耕互联网仲裁102,积极参与亚太经合组织企业间跨境商事争议在线解决机制,打造世界知名仲裁机构,建设广州国际商贸商事调解中心,提高国际民商事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水平。建立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机制。推进最高人民法院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率先探索司法出清、破产重整新路径。推行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完善“府院联动”机制103,支持人民法院等实施网络查控和处理,提升审判执行的质量和效率。加快发展高端法律服务业,建设一批高水平涉外法律服务机构。

  五、开展营商环境综合授权改革

  制定实施国家和省综合授权事项清单,在市场准入、要素流通、项目审批、创新生态、外资外贸、事中事后监管、司法保障、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等领域推出重大改革措施,形成一批重大实践成果。建设黄埔国家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支持南沙自贸试验区、中新广州知识城、广州临空经济示范区等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先试,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投融资、贸易、知识产权、仲裁等营商规则。

  

第二节  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

  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实施民法典,明晰产权归属、完善产权权能。健全以公平为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平等保护国有、民营、外资等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农村集体产权、知识产权保护等制度,加强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定期评估、排查、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争取国家支持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坚持鼓励竞争、反对垄断,完善竞争政策框架,构建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环节的竞争政策实施机制。统筹做好增量审查与存量清理,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抽查、考核、公示制度,完善第三方审查和评估机制,持续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存量政策。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力度,防止资本无序扩张。

  

第三节  深入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争创国家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推动要素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提高全要素生产率。

  一、创新要素供给方式

  创新土地置换模式,健全建设用地、补充耕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完善混合用地104、点状供地105、弹性年期106、新型产业用地(M0)107等供地方式,优化土地储备市区联动机制,推进南沙新区土地管理改革综合试点。完善适应超大城市特点的劳动力流动制度,健全劳动力资源共享平台,探索适应新经济发展的特殊工时管理制度。改革科技项目组织方式,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的科技项目遴选、经费分配、成果评价机制,壮大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纪人队伍。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中长期财政规划管理,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促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完善企业债券“直通车”机制108。建立公共数据开放负面清单,探索分级分类开放利用。

  二、完善要素交易平台

  支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转型升级,扩大交易覆盖面,打造全国领先的综合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高标准建设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集聚一批综合实力强、专业化程度高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办好中国创新创业成果交易会,推进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推广应用“粤信融”“中小融”等企业融资平台。建设大数据交易中心,促进数据价值转化与增值。

  三、深化要素价格改革

  完善要素价格市场决定机制,推动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引导市场主体依法合理行使要素定价自主权。健全土地、劳动力等要素价格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构建要素价格公示和动态监测预警体系,完善要素市场价格异常波动调节机制。依法实施价格收费目录清单管理,清理规范不合理收费项目。加强要素领域价格反垄断工作。

  

第四节  全面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一、积极开展国资国企综合改革

  争取国家支持开展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探索混合所有制改革有效形式和盘活国有存量资产新路径,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和战略性重组,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推动国有资本更多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基础设施和城市更新、科技创新等关键领域。加强国有企业改革长远规划,提高国有企业盈利能力。推动更多国有企业资源及上市公司股权整合进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在更大范围和更高层次上推进资本运作。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大国有企业并购重组力度,持续推进国有企业改制上市。深化职业经理人109制度改革,完善市场化薪酬分配和中长期激励机制,培育市场化、专业化、年轻化的国有企业家队伍。健全协同高效的监督机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到2025年,进入世界500强的市属国有企业力争达3—5家。

  二、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完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两个健康”110政策体系,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保障民营企业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进一步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破除招投标等领域各种壁垒。降低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持续推进减税降费政策“直达快享”111。鼓励金融机构支持服务中小微企业,健全企业融资增信支持体系。深入实施“新时代穗商培养工程”112,加强民营骨干企业培育引导,催生更多“单打冠军”企业113和独角兽企业114。加快建设广州开发区“中小企业能办大事”先行示范区,支持广州民营科技园创建国家民营经济改革创新试验区。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到2025年,力争全市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约30家、上市民营企业约200家。

  三、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促进体系

  全面贯彻外商投资法,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提高投资环境的开放度、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深化境内境外资本市场互联互通,健全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产业园区和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外商投资企业管理职能由重审批备案向投资促进、保护和管理转变。

  

第五节  建设社会信用样板城市

  加强信用信息整合应用,发挥信用增值115作用,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促进信用服务实体经济。

  一、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

  推动社会信用立法,健全信用信息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完善政务、商务、社会、司法等领域信用制度。强化政务诚信监测治理,建立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推行信用承诺制,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完善失信主体信用修复机制和异议制度,鼓励和引导失信主体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加强信用工作队伍建设,弘扬诚信理念、诚信文化,提升城市信用建设水平。

  二、加强信用基础设施建设

  强化信用信息数据质量建设,规范公共信用信息管理使用,完善覆盖各类主体的信用档案,常态化充实信用信息数据资源。推进“信用广州”平台升级,建设信用监管、个人信用等应用支撑平台。推动信用信息互通共享,推广区块链、多方安全计算116等技术应用,探索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向市场主体有序开放机制。加强信用信息数据资源服务和监管,严格保护个人信息。

  三、深化信用信息融合应用

  推进“信易贷”117,拓展“信用+科技+普惠金融”创新应用。开展交通、餐饮、文旅、教育、医疗、家政等领域的“信易+”建设,推动信用惠企便民。在行政审批、招商引资、政府采购、招投标、财政资金扶持、知识产权等领域积极应用信用产品与服务。促进征信、信用评级、信用保险和信用担保等信用服务业发展,推动信用创新实践。支持越秀区创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先行示范区、广州开发区开展广东省信用建设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试点、南沙区创建信用治理创新先行区。

  

第六节  提高创造型引领型改革综合效能

  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工作要求,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攻坚,策划一批战役战略性改革,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抓好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城乡融合发展、民生服务供给、生态环境和城市治理等关键环节改革,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重大改革成果。建立跨区域协同创新机制,破除制约国际人才交流、科研协同攻关等体制机制障碍。扎实推进中央和省部署的改革试点,强化对全局改革的示范作用,鼓励基层大胆改革创新。加强改革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健全正向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提升改革质量和实效。


注解:

  92、证照分离: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分开审批,并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

  93、照后减证: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外,分别采用适当管理方式将许可类的“证”分离出来,有效区分“证”“照”功能,尽可能减少审批发证。

  94、一业一证:一个行业准入涉及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

  95、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向行政机关申请办理行政事项时,行政机关以书面形式(含电子文本)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行政事项的工作机制。

  96、多税种综合申报:纳税人在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多个税种时,可以通过“税种综合申报”功能填写相应申报表,实现多个税种一个入口、一次综合申报。

  97、投资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企业法人、项目单位或其他组织提出行政审批事项申请,在次要审批要件不全的情况下,审批部门一次性告知审批条件及所需材料,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审批条件,并能够按照承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暂缺材料、履行相关责任,由审批部门作出事项审批决定的方式。

  98、触发式监管:政府部门为新兴业态提供宽松的发展环境,减少日常监管干预,同时设定不可逾越的监管底线,一旦企业触碰监管底线,即启动监管执法。

  99、沙盒监管:划定一个范围,对在“盒子”里面的企业,采取包容审慎的监管措施,同时杜绝将问题扩散到“盒子”外面,属于在可控的范围之内实行容错纠错机制,并由监管部门对运行过程进行全过程监管。

  100、“包容期”管理:对新设立的新经济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给予1—2年的包容期,除违法犯罪、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外,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采取信用承诺、行政提示、行政约谈、行政告诫等柔性监管方式,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经营,给企业留足成长空间。

  101、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处罚免强制清单:以清单形式对市场主体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建立免予行政处罚和免予行政强制制度,涵盖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电子商务、广告、建设、能源、燃气、矿产冶金等重点行业,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通过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指导约谈等柔性措施,加强日常监管和指导。

  102、互联网仲裁:又称网络仲裁,指利用互联网等网络技术资源提供仲裁服务的网上争议解决方法,仲裁的全部或主要程序,包括立案、受理、审理到裁决、送达等都在网上进行。

  103、“府院联动”机制:政府与法院紧密合作、互联互通、协调联动的长效工作机制,解决破产企业处置过程中民生保障、社会稳定、财产接管、税收申报、资产处置、金融协调、信用修复、打击逃废债、变更注销、中介管理、费用保障等问题。

  104、混合用地:同一块土地或建筑物中有两种以上的使用方式,如工业、仓储、研发、办公、商业、租赁等用途混合利用,并按照主导用途(每类土地用途上所建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最大比例的用地)对应的用地性质,实行差别化供地(招标拍卖挂牌供地方式)。

  105、点状供地:通过散点或者带状供给建设用地,而其他周边土地可以通过租赁、划拨、托管等方式获得。

  106、弹性年期:结合产业生命周期,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法定最高有偿使用年限内,合理确定土地有偿使用弹性年期。土地使用权人在每一年期届满达到准入协议继续履约条件的,可继续申请下一期土地使用权。

  107、新型产业用地(M0):为适应创新型企业发展和创新人才的空间需求,用于研发、创意、设计、中试、检测、无污染生产等环节及其配套设施的用地。

  108、企业债券“直通车”机制: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8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名单及激励措施》,明确从2019年起两年之内,对北京市海淀区、上海市浦东新区、江苏省苏州市、安徽省亳州市、江西省萍乡市、湖北省宜昌市、广东省广州市、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重庆市渝北区、四川省成都市等行政区域内企业申请企业债券实行“直通车”机制(企业直接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报,不需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转报)。

  109、职业经理人:由企业董事会直接聘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以经营管理企业为职业,运用其经营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力,为企业绩效负责,承担企业法人财产保值增值责任,并以此获取相应报酬的专业经营管理者。职业经理人制度是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立的重要抓手,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举措。

  110、非公有制经济“两个健康”: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111、减税降费政策“直达快享”:融合运用网络、热线、政务服务场所等线上线下渠道,及时发布税费优惠政策,深化大数据分析和应用,优化纳税人缴费人享受税费优惠方式,帮助纳税人缴费人充分适用优惠政策、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和服务便利。

  112、新时代穗商培养工程:由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等10部门主办,面向注册地在广州市范围内的企业,每年公开选拔100名优秀年轻一代企业家,全面提升其政治力、领导力和洞察力,加强其理想信念教育,提高其创新能力和传承能力。

  113、“单打冠军”企业:指长期专注于制造业领域细分市场,生产技术或工艺国际领先,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行业前列的企业。

  114、独角兽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10年、估值超过10亿美元的未上市创业公司。独角兽企业是科技创新企业的典型代表,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创新能力、创新活力和创新生态的重要标志。

  115、信用增值:信用产品赋予信用价值,良好的信用将为个人、企业增加市场价值。

  116、多方安全计算:主要研究无可信第三方情况下,如何安全地计算一个约定函数的问题,是电子选举、门限签名以及电子拍卖等诸多应用得以实施的密码学基础。

  117、信易贷:以“信用+科技+普惠金融”为特色,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的公共信用信息,结合大数据、智能风控等金融科技手段,为企业提供便利优惠的贷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