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为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汇总清单

为深入推进我市“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效能、优化行政审批环节、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2016年以来,市政府决定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前已分三批对审批中介事项开展清理规范,先后以《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79项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穗府规〔2016〕9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71项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穗府规〔2017〕15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三批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穗府规〔2018〕3号)等文件公布。经与有关部门反复核实,市编办汇总形成了保留为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共96项。更多>>

一、本次公布的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实施机构、机构性质、服务时限等要素。

二、各部门要在本通知印发后10个工作日内,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和网上办事大厅公开本部门正在实施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并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认真听取社会各方面对相关中介服务事项进一步清理规范的意见建议,对取消后更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的事项,应进一步加大取消力度;对改由审批部门委托开展技术服务后更有利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的事项,应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三、各部门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公布后,要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立改废释以及国家、省、市的改革要求实行动态调整。动态调整包括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增加、取消和要素变更等情形,具体由各部门向市编办提出,并由市编办按程序办理。

四、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完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规范和标准,强化中介机构的法律责任,并依法加强对本行业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的监管,严格查处故意拖延时间、巧立名目乱收费、出具虚假证明或报告等谋取不正当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隐藏>>

序列事项名称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审批部门中介服务设定依据中介服务实施机构中介服务机构性质服务时限
1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1.《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广东省第十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4号)第二十条
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013年第13号)第三条
列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名录的单位事业单位、企业双方协商约定
2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所需的抗震试验报告编制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市住房城乡建设委1.《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11号)第九条
2.《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中国地震局令第7号)第五条
具备抗震试验资质的机构高校、科研等研究单位双方协商约定
3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所需的工程勘察报告编制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市住房城乡建设委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第五条
2.《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11号)第十二条
具有相关勘察资质的机构企业双方协商约定
4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第二条
2.《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具有建设工程设计资质的企业企业双方协商约定
5拟建设场地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编制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第五条
2.《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07年)第七条
具有相关勘察资质的机构企业双方协商约定
6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所需的设计文件编制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市住房城乡建设委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五条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2号)第八条
具有相关设计资质的机构事业单位、企业双方协商约定
7商品房预售许可所需的房屋面积预算(测算)商品房预售许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1.《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1号)第七条
2.《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2014修正)第七条
3.《房产测绘管理办法》(建设部、国家测绘局令第83号)第十一条
具有相关测绘资质的机构事业单位、企业双方协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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