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为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汇总清单

为深入推进我市“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效能、优化行政审批环节、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2016年以来,市政府决定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前已分三批对审批中介事项开展清理规范,先后以《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79项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穗府规〔2016〕9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71项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穗府规〔2017〕15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三批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穗府规〔2018〕3号)等文件公布。经与有关部门反复核实,市编办汇总形成了保留为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共96项。更多>>

一、本次公布的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实施机构、机构性质、服务时限等要素。

二、各部门要在本通知印发后10个工作日内,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和网上办事大厅公开本部门正在实施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并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认真听取社会各方面对相关中介服务事项进一步清理规范的意见建议,对取消后更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的事项,应进一步加大取消力度;对改由审批部门委托开展技术服务后更有利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的事项,应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三、各部门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公布后,要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立改废释以及国家、省、市的改革要求实行动态调整。动态调整包括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增加、取消和要素变更等情形,具体由各部门向市编办提出,并由市编办按程序办理。

四、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完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规范和标准,强化中介机构的法律责任,并依法加强对本行业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的监管,严格查处故意拖延时间、巧立名目乱收费、出具虚假证明或报告等谋取不正当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隐藏>>

序列事项名称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审批部门中介服务设定依据中介服务实施机构中介服务机构性质服务时限
1供水、排水工程开工审批所需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指供水、排水工程开工审批)市水务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013年第13号)第三条具有相关审查资质的机构事业单位、企业双方协商约定
2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涉及水利工程安全的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建设项目方案审批市水务局1.《广东省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95号)第十六条
2.《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0号)第三条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业安全评价资质的机构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双方协商约定
3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市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水利部令2016年第48号修订)第七条具有建设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事业单位、企业双方协商约定
4占用影响市管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补偿方案评定迁移、损坏水利工程设施,占用影响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市水务局1.《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补偿办法》(水政〔1995〕457号发布第八条
2.《水利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水利部令2014年第46号)第八条。
法定的评估机构事业单位、企业双方协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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