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序列事项名称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审批部门中介服务设定依据中介服务实施机构处理决定
1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市国土规划委"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42号令)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2号)"具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的机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材料
2采矿许可证遗失声明采矿权审批市国土规划委《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采矿权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14号)登记机关所在地的主流媒体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媒体刊登遗失声明
3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批前公示图设计及制作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市国土规划委"1.《广州市城乡规划程序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59号)2.《广州市城乡规划公示公布试行办法》(穗规〔2014〕1007号) "具有相关设计资质的机构申请人可按照要求自行编制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批前公示图,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规划批前公示图技术评估、评审
4丁级测绘资质申请人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丁级测绘资质核准及乙、丙级测绘资质初审市国土规划委《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主席令第75号 )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认证机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材料;审批部门完善标准,按要求开展现场核查
5丁级测绘资质申请人测绘工程项目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丁级测绘资质核准及乙、丙级测绘资质初审市国土规划委《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主席令第75号)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质量检验机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测绘工程项目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审批部门完善标准,按要求开展质量监督工作
6乙、丙级测绘资质申请人测绘工程项目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丁级测绘资质核准及乙、丙级测绘资质初审市国土规划委《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主席令第75号)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质量检验机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测绘工程项目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审批部门完善标准,按要求开展质量监督工作
7丁级测绘资质申请人使用的测绘计量器具检定丁级测绘资质核准及乙、丙级测绘资质初审市国土规划委《测绘计量管理暂行办法》(国测国字〔1996〕24号)具有检定资质的测绘仪器检定单位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测绘计量器具检定证书,测绘计量器具检定依法由质监部门开展
8乙、丙级测绘申请人使用的测绘计量器具检定丁级测绘资质核准及乙、丙级测绘资质初审市国土规划委《测绘计量管理暂行办法》(国测国字〔1996〕24号)具有检定资质的测绘仪器检定单位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测绘计量器具检定证书,测绘计量器具检定依法由质监部门开展
9矿业权转让鉴证和公示采矿权审批市国土规划委"《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国土资发〔2011〕242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建立健全矿业权有形市场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45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业权有形市场出让转让信息公示公开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1〕19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矿业权交易机构进行鉴证和公示,改由审批部门负责发布矿业权转让公示信息并出具公示无异议的意见
10采矿权申请范围核查采矿权审批市国土规划委"《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探矿权、采矿权申请资料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土资源部公告第17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探矿权采矿权登记与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4号)"具有资质的测量单位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具有资质的测量单位出具采矿权申请范围核查意见,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进行核查
11矿业权转让鉴证和公示探矿权审批市国土规划委"《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国土资发〔2011〕242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建立健全矿业权有形市场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45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业权有形市场出让转让信息公示公开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1〕19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矿业权交易机构进行鉴证和公示,由省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发布矿业权转让公示信息并出具公示无异议的意见
12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编制探矿权审批市国土规划委"《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探矿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200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0〕29号)"具有相应地质勘查资质的勘查单位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勘查实施方案,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勘查实施方案技术评估、评审
13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制采矿权审批市国土规划委《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国土资发〔2007〕26号)具有相应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1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采矿权审批市国土规划委"《国土资源部关于矿产资源勘查登记、开采登记有关规定的通知》(国土资发〔1998〕7号)《国土资源部关于探矿权、采矿权申请资料实行电子文档申报的公告》(国土资源部公告第12号)"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技术评估、评审
15矿山储量年报编制采矿权审批市国土规划委"《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1987年发布)《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矿山储量动态管理要求》(国土资发〔2008〕163号)"具有资质的地质测量机构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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